1
壹、目的
內政部消防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加強危機事件初期動員、應變處置
暨因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之整備,於危機發生初期能及時通報、
有效動員,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2
貳、平時整備作業
一、本署及派兼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 (以下簡稱災防會) 、行政院國家
搜救指揮中心 (以下簡稱國搜中心) 執勤人員每日至少維持十二名人
員留守執勤,由本署總值日官 (一名)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執勤官 (
一名) 、執勤員 (五名,其中包括兼國搜中心搜救官一名、外事官一
名) ,災害管理組人員 (每天輪派一名) ,本署相關業務組室業務人
員 (每天輪派二名) 、秘書室、資訊室與綜合企劃組人員 (每天輪派
一名) 、署長室人員 (每天輪派一名) 共同組成,俾能及時從事通報
召集、陳報、災情應變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等初期應變作業。
二、初期應變輪值人員之輪值表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以下簡稱指揮中心
) 於每月月底前排定翌月之輪值表,並分送各執勤人員,其編組原則
如下:
(一) 指揮督導官:由三位副署長及主任秘書輪值擔任。
(二) 總值日官:由業務單位主管輪值擔任。
(三) 執勤官、執勤員:由指揮中心指定專責人員擔任。
(四) 災防會協調官:由災害管理組人員輪值擔任。
(五) 組室輪值人員一、二:由本署除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災害管理組、
綜合企劃組、秘書室、資訊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督察室
、特種搜救隊等單位以外人員輪值擔任。
(六) 組室輪值三:由綜合企劃組、秘書室 (事務科人員不含出納) 、資
訊室人員輪值擔任。
(七) 署長室:由署長室機要人員輪值擔任。
(八) 上述災防會協調官、組室輪值人員一、組室輪值人員二、組室輪值
人員三係以科員 (含技佐) 以上科長以下層級之男性及自願之女性
職員為輪值對象。
三、本署災害管理組負責平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各項電腦、通訊及應勤設
施定期檢測,以確認相關設施之功能正常,遇有故障情形則應立即通
知本署相關單位或委請廠商進行維修及故障排除。
四、本署緊急應變小組輪值表由災害管理組於每年十一月底前排定翌年一
至十二月份之輪值表,另每月二十五日前並排定翌月之輪值表,分送
相關編組人員。
3
參、應變處理作業程序
一、初期應變動員作業一旦啟動,初期應變輪值人員應共同執行下列緊急
應變措施:
(一) 危機事件未達本署緊急應變小組成立時機處理程序:
執勤官及各執勤員除依「內政部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範
」規定職掌事項處置外,當災害規模達行政院頒「災害緊急通報作
業規定」乙級以上時,應執行下列事項:
1、「執勤員1」、「執勤員2」及「執勤員3」接獲災情報告,
應迅速查詢最新災情狀況,報告執勤官、總值日官,並填寫災
害通報單,經總值日官審閱後,傳真院、部、署各級長官及本
署業務單位,並賡續掌握最新災情狀況。
2、「執勤官」視災情程度按警鈴通知輪值人員及行政院災害防救
委員會 (以下簡稱災防會) 協調官進駐,以電話陳報行政院暨
相關部會及本署長官,另通知相關業務單位及相關支援機關 (
單位) 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
3、「總值日官」綜理全般災情狀況之掌握、處理、聯繫與通報,
並督導執勤官、執勤員執行必要之作業事項。
(二) 危機事件已達本署緊急應變小組成立時機時,除完成上述作業程序
外,另應執行下列處理流程:
1、未達本部主管災害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機之處理程序:
(1) 「執勤官」將災情狀況通知本署相關業務單位主管。
(2) 「災防會協調官」通報本署緊急應變小組立即進駐,「組室
輪值1」、「組室輪值2」協助電話確認是否收到簡訊或電
話通報並立即進駐。
(3) 「災防會協調官」進行本署緊急應變小組開設準備工作。
(4) 「組室輪值3」 (綜企組、秘書室、資訊室) 負責應變作業
場所空調、飲水、便當、環境清理等庶務後勤事宜,並協助
「災防會協調官」進行緊急應變小組開設準備工作。
2、已達本部主管災害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機,除完成上述
作業程序外,另應執行下列處理流程:
(1) 「災防會協調官」通報內政部緊急應變小組及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各編組人員立即進駐,「組室輪值1」、「組室輪值2
」協助電話確認。
(2) 「災防會協調官」進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準備工作。
(3) 「組室輪值3」 (綜企組、秘書室、資訊室) 負責中央災害
應變中心運作場所及指揮官休息室空調、飲水、便當、環境
清理等庶務後勤事宜,並協助「災防會協調官」進行中央災
害應變中心開設準備工作。
(4) 「組室輪值2」以通報單傳真請各相關媒體以跑馬燈及收音
機廣播方式進行通報作業。
二、「執勤員4」及「執勤員5」等兼國搜中心人員除依「執勤官」指示
協助災害通報、電話受理與聯絡,於必要時請示「總值日官」後協調
、派遣相關救災機具、船艦出動勘查災情。
三、「總值日官」檢核各執勤人員災害應變處理情形並彙齊各式表單後,
填具危機事件處理檢核表送「指揮督導官」核閱。
四、副署長 (主任秘書) 接獲災害通報後,立即返署督導、協助指揮相關
應變工作之執行,或依署長指示趕赴災害現場指揮應變。
五、當災害規模未達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時,本署緊急應變小組得比照
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方式運作。
六、遇國外發生重大災害時,由各執勤人員依本署「我國搜救隊執行國際
人道救援任務派遣計畫」辦理。
七、各執勤人員細部工作項目表:
┌────┬────────────────┬───────┐
│處理人員│處 理 措 施│處 理 時 限│
├────┼────────────────┼───────┤
│署長 │接獲「總值日官」災害通報後,應視│立即並持續辦理│
│ │災情狀況,指示救災行動之進行,並│ │
│ │於必要時親自電話聯繫院長、副院長│ │
│ │、部長、政務委員等長官。 │ │
├────┼────────────────┼───────┤
│署長室值│立即了解各項應變工作處置情形與進│立即並持續辦理│
│日人員 │度,隨時報告署長,並依署長指示作│ │
│ │適當處置。 │ │
├────┼────────────────┼───────┤
│副署長 │一、接獲災害通報後,立即返署督導│立即並持續辦理│
│ │ 、協助指揮相關應變工作之執行│ │
│ │ ,或依署長指示趕赴災害現場指│ │
│ │ 揮應變,並將督導所見情形填寫│ │
│ │ 督導報告表 (如表十) 擲交災害│ │
│ │ 管理組陳送署長核閱。 │ │
│ ├────────────────┼───────┤
│ │二、於署長公出時,依署長指示代理│立即並持續辦理│
│ │ 指揮災害應變工作執行。 │ │
│ ├────────────────┼───────┤
│ │三、決定是否需要出動空消隊直昇機│立即並持續辦理│
│ │ 勘災,或載運救災救護人員赴現│ │
│ │ 場。 │ │
├────┼────────────────┼───────┤
│主任秘書│一、接獲災害通報後,立即返署督導│立即並持續辦理│
│ │ 、協助指揮相關應變工作之執行│ │
│ │ ,或依署長指示趕赴災害現場指│ │
│ │ 揮應變,並將督導所見情形填寫│ │
│ │ 督導報告表 (如表十) 知會災害│ │
│ │ 管理組陳送署長核閱。 │ │
│ │二、決定是否需要出動空消隊直昇機│ │
│ │ 勘災,或載運救災救護人員赴現│ │
│ │ 場。 │ │
├────┼────────────────┼───────┤
│總值日官│一、綜理全般災情狀況之掌握、處理│ │
│ │ 、聯繫與通報,並督導執勤官、│ │
│ │ 執勤員執行必要之作業事項,並│ │
│ │ 依「內政部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 │
│ │ 中心作業規範」規定職掌事項處│ │
│ │ 置。 │ │
│ ├────────────────┼───────┤
│ │二、將所掌握災情狀況以電話陳報行│十分鐘內完成 │
│ │ 政院 (院長、副院長、負責災害│ │
│ │ 防救政務委員、秘書長、副秘書│ │
│ │ 長、院長辦公室主任、第一組組│ │
│ │ 長) 、內政部 (部長、政務次長│ │
│ │ 、負責消防業務常務次長、主任│ │
│ │ 秘書) 、署長等,並填具危機事│ │
│ │ 件通報檢核表 (如表三) 。 (為│ │
│ │ 求時效得請其他執勤人員協助通│ │
│ │ 報、填表) │ │
│ ├────────────────┼───────┤
│ │二、危機事件已達本部主管災害之中│十分鐘內完成 │
│ │ 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機,請示│ │
│ │ 署長確認成立內政部或消防署緊│ │
│ │ 急應變小組以及中央災害應變中│ │
│ │ 心。 │ │
│ ├────────────────┼───────┤
│ │三、指揮各執勤人員依任務職掌立即│三十分鐘內完成│
│ │ 進行作業,檢核各執勤人員災害│ │
│ │ 應變處理情形並彙齊相關初期應│ │
│ │ 變作業各式表單後,填具危機事│ │
│ │ 件處理檢核表 (如表九) 送當日│ │
│ │ 負責督導之副署長 (主任秘書) │ │
│ │ 核閱。 │ │
├────┼────────────────┼───────┤
│執勤官 (│一、掌握災情發展並依「內政部消防│立即辦理 │
│兼國搜中│ 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範」│ │
│心副搜救│ 規定職掌事項處置。 │ │
│長) ├────────────────┼───────┤
│ │二、災害規模達乙級以上,視災情程│立即並持續辦理│
│ │ 度按警鈴通知輪值人員及行政院│ │
│ │ 災害防救委員會協調官進駐,以│ │
│ │ 電話通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 │
│ │ 機關、行政院、新聞局、災害防│ │
│ │ 救委員會並報告本署長官,另通│ │
│ │ 知或傳真本署相關業務單位及相│ │
│ │ 關支援機關 (單位) 採取必要之│ │
│ │ 應變措施。 │ │
│ ├────────────────┼───────┤
│ │三、將所掌握災情狀況以電話報告副│確認成立應變小│
│ │ 署長、主任秘書、指揮中心主任│組後十分鐘內完│
│ │ 、災害管理組組長、災害搶救組│成 │
│ │ 組長、公關科科長、特種搜救隊│ │
│ │ 隊長等,並填具通報檢核表 (如│ │
│ │ 表五) 。 │ │
├────┼────────────────┼───────┤
│執勤員1│一、查詢及彙整災情資料後填具「直│立即並持續辦理│
│ │ 轄市、縣市災情彙整表」 (如表│ │
│ │ 一) 及「危機事件初期災情部會│ │
│ │ 查證報告表」 (如表二) 並摘要│ │
│ │ 記錄於值勤記事表中,並依「內│ │
│ │ 政部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 │
│ │ 業規範」規定職掌事項處置。 │ │
│ ├────────────────┼───────┤
│ │二、災害規模達乙級以上,接獲災情│二十分鐘內完成│
│ │ 報告,應迅速查詢最新災情狀況│ │
│ │ ,報告執勤官、總值日官。並填│ │
│ │ 寫災害通報單 (如表四) ,經總│ │
│ │ 值日官審閱後,傳真行政院院長│ │
│ │ 、副院長、負責災害防救業務政│ │
│ │ 務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院│ │
│ │ 長辦公室主任、第一組組長、內│ │
│ │ 政部部長、政務次長、負責消防│ │
│ │ 業務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及本署│ │
│ │ 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並影│ │
│ │ 送分陳署長室、副署長室、主任│ │
│ │ 秘書室及本署業務單位,並填報│ │
│ │ 群組傳真通報管制表 (如附件五│ │
│ │ ) 。賡續掌握最新災情狀況,並│ │
│ │ 填報災害通報單 (續報、結報) │ │
│ │ 。 │ │
├────┼────────────────┼───────┤
│執勤員2│一、查詢及彙整災情資料後填具「直│立即並持續辦理│
│ │ 轄市、縣市災情彙整表」 (如表│ │
│ │ 一) 及「危機事件初期災情部會│ │
│ │ 查證報告表」 (如表二) 並摘要│ │
│ │ 記錄於值勤記事表中,並依「內│ │
│ │ 政部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 │
│ │ 業規範」規定職掌事項處置。 │ │
│ ├────────────────┼───────┤
│ │二、災害規模達乙級以上,接獲災情│二十分鐘內完成│
│ │ 報告,應迅速查詢最新災情狀況│ │
│ │ ,報告執勤官、總值日官。並填│ │
│ │ 寫災害通報單 (如表四) ,經總│ │
│ │ 值日官審閱後,傳真行政院院長│ │
│ │ 、副院長、負責災害防救業務政│ │
│ │ 務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院│ │
│ │ 長辦公室主任、第一組組長、內│ │
│ │ 政部部長、政務次長、負責消防│ │
│ │ 業務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及本署│ │
│ │ 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並影│ │
│ │ 送分陳署長室、副署長室、主任│ │
│ │ 秘書室及本署業務單位,並填報│ │
│ │ 群組傳真通報管制表 (如附件五│ │
│ │ ) 。賡續掌握最新災情狀況,並│ │
│ │ 填報災害通報單 (續報、結報) │ │
│ │ 。 │ │
├────┼────────────────┼───────┤
│執勤員3│一、查詢及彙整災情資料後填具「直│立即並持續辦理│
│ │ 轄市、縣市災情彙整表」 (如表│ │
│ │ 一) 及「危機事件初期災情部會│ │
│ │ 查證報告表」 (如表二) 並摘要│ │
│ │ 記錄於值勤記事表中,並依「內│ │
│ │ 政部消防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 │
│ │ 業規範」規定職掌事項處置。 │ │
│ ├────────────────┼───────┤
│ │二、災害規模達乙級以上,接獲災情│二十分鐘內完成│
│ │ 報告,應迅速查詢最新災情狀況│ │
│ │ ,報告執勤官、總值日官。並填│ │
│ │ 寫災害通報單 (如表四) ,經總│ │
│ │ 值日官審閱後,傳真行政院院長│ │
│ │ 、副院長、負責災害防救業務政│ │
│ │ 務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院│ │
│ │ 長辦公室主任、第一組組長、內│ │
│ │ 政部部長、政務次長、負責消防│ │
│ │ 業務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及本署│ │
│ │ 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並影│ │
│ │ 送分陳署長室、副署長室、主任│ │
│ │ 秘書室及本署業務單位,並填報│ │
│ │ 群組傳真通報管制表 (如附件五│ │
│ │ ) 。賡續掌握最新災情狀況,並│ │
│ │ 填報災害通報單 (續報、結報) │ │
│ │ 。 │ │
├────┼────────────────┼───────┤
│執勤員4│一、依「執勤官」指示協助災害通報│立即並持續辦理│
│ (兼國搜│ 、電話受理與聯絡。 │ │
│中心搜救├────────────────┼───────┤
│官) │二、請示當日「總值日官」後協調、│立即並持續辦理│
│ │ 派遣相關救災機具、船艦出動勘│ │
│ │ 查災情。 │ │
├────┼────────────────┼───────┤
│執勤員5│一、依「執勤官」指示協助災害通報│立即並持續辦理│
│ (兼國搜│ 、電話受理與聯絡。 │ │
│中心外事├────────────────┼───────┤
│官) │二、請示當日「總值日官」後協調、│立即並持續辦理│
│ │ 派遣相關救災機具、船艦出動勘│ │
│ │ 查災情。 │ │
├────┼────────────────┼───────┤
│災防會協│一、以電話、簡訊 (簡訊發送方式說│確認成立應變小│
│調官 │ 明如附件一) 及傳真 (群組傳真│組後十分鐘內完│
│ │ 方式說明如附件二、其通報單格│成 │
│ │ 式如附件三-一至三-五) 等傳│ │
│ │ 訊方式,通報本署緊急應變小組│ │
│ │ 各編組人員立即進駐,並填具通│ │
│ │ 報檢核表 (如表六) 送「總值日│ │
│ │ 官」彙整呈核。 │ │
│ ├────────────────┼───────┤
│ │二、以電話、簡訊 (簡訊發送方式說│確認成立中央災│
│ │ 明如附件一) 及傳真 (群組傳真│害應變中心後十│
│ │ 方式說明如附件二、其通報單格│分鐘內完成 │
│ │ 式如附件三-一至三-五) 等傳│ │
│ │ 訊方式,通報內政部緊急應變小│ │
│ │ 組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各編組人│ │
│ │ 員立即進駐,並填具通報檢核表│ │
│ │ (如表六) 送「總值日官」彙整│ │
│ │ 呈核。 │ │
│ ├────────────────┼───────┤
│ │三、進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準備│確認成立應變小│
│ │ 工作-部會應勤檔案資料夾、指│組後三十分鐘內│
│ │ 示牌、識別證、簽到、相關應變│完成 │
│ │ 機關緊急聯繫電話資料、座位牌│ │
│ │ 、災情資料、投影螢幕 (電視牆│ │
│ │ ) 、地圖檔案等,並填具中央災│ │
│ │ 害應變中心開設業務幕僚應辦事│ │
│ │ 項檢核表 (如表七) 。 │ │
├────┼────────────────┼───────┤
│組室輪值│協助「災防會協調官」以電話確認本│確認成立應變小│
│1 │署緊急應變小組、內政部緊急應變小│組後十分鐘內完│
│ │組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各編組人員是│成 │
│ │否收到簡訊及傳真等通報並立即進駐│ │
│ │。 │ │
├────┼────────────────┼───────┤
│組室輪值│一、以通報單 (格式如附件四-一至│確認成立應變小│
│2 │ 四-五) 傳真請各相關媒體以跑│組後十五分鐘內│
│ │ 馬燈及收音機廣播方式進行通報│完成 │
│ │ 作業,並填報群組傳真通報管制│ │
│ │ 表 (如附件五) 送總值日官彙整│ │
│ │ 呈核。 │ │
│ ├────────────────┼───────┤
│ │二、協助「災防會協調官」以電話確│確認成立中央災│
│ │ 認本署緊急應變小組、內政部緊│害應變中心後十│
│ │ 急應變小組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分鐘內完成 │
│ │ 各編組人員是否收到簡訊及傳真│ │
│ │ 等通報並立即進駐。 │ │
├────┼────────────────┼───────┤
│組室輪值│一、準備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空調、飲│確認成立應變小│
│3 │ 水、便當、環境清理等庶務後勤│組後二十分鐘內│
│ (綜企組│ 事宜,並填具中央應變中心開設│完成 │
│、秘書室│ 後勤庶務應辦事項檢核表 (如表│ │
│、資訊室│ 八) 。 │ │
│) ├────────────────┼───────┤
│ │二、協助「災防會協調官」進行中央│確認成立中央災│
│ │ 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準備工作。 │害應變中心後三│
│ │ │十分鐘內完成 │
└────┴────────────────┴───────┘
4
肆、本署緊急應變小組動員作業:
一、本署緊急應變小組編組架構圖如下:
┌───┐
│指揮官│
└─┬─┘ ┌─────┐
│ ┌──┤副指揮官 │
│ │ └─────┘
│ │ ┌─────┐
├─┼──┤督導組 │
│ │ └─────┘
│ │ ┌─────┐
│ └──┤新聞公開組│
│ └─────┘
┌─────────┬┴──────┬───────┐
│ │ │ │
┌─┴───┐ ┌──┴──┐ ┌──┴──┐ ┌──┴──┐
│ 作業組 │ │ 參謀組 │ │ 後勤組 │ │安全維護組│
├─────┘ └┬────┘ └─┬───┘ └─────┘
│ ┌────┐ │ ┌────┐│ ┌────┐
│┌┤災情小組│ │ ┌┤暮僚小組│└──┐┌┤支援小組│
││└┬───┘ └┐│└┬───┘ ││├────┘
││ │ ┌────┐││ │ ┌────┐│││ ┌────┐
││ │┌┤地方查證│││ │┌┤通報研擬││││┌┤通訊維護│
││ ││└────┘││ ││└────┘││││└────┘
││ ││┌────┐││ ││┌────┐││││┌────┐
││ └┼┤中央資料│││ │├┤會議報告│││└┼┤資訊維護│
││ │└────┘││ ││└────┘└┤ │└────┘
││ │┌────┐││ └┤┌────┐ │ │┌────┐
││ └┤報告彙整│││ ├┤長官講稿│ │ └┤待命替補│
││ └────┘││ │└────┘ │ └────┘
││ ││ │┌────┐ │┌────┐
││┌───────┐││ └┤應變建議│ └┤服務小組│
│├┤ 部會小組 │││ └────┘ ├────┘
││└───────┘││┌───────┐ │ ┌────┐
└┤┌───────┐└┼┤ 文書小組 │ │┌┤餐飲服務│
├┤ 縣市小組 │ │└┬──────┘ └┤└────┘
│└───────┘ │ │ ┌────┐ │┌────┐
│┌───────┐ │ │┌┤部會列管│ ├┤廳舍服務│
├┤ 通報小組 │ │ └┤└────┘ │└────┘
│└┬──────┘ │ │┌────┐ │┌────┐
│ │ ┌────┐ │ └┤文書記錄│ └┤交通服務│
│ │┌┤資料傳報│ │ └────┘ └────┘
│ └┤└────┘ │┌───────┐
│ │┌────┐ └┤ 資源小組 │
│ └┤通報下達│ └┬──────┘
│ └────┘ │ ┌────┐
│┌───────┐ │┌┤救災資源│
└┤ 先遣小組 │ └┤└────┘
└┬──────┘ │┌────┐
│ ┌────┐ └┤作業人力│
│┌┤第一小組│ └────┘
││└────┘
││┌────┐
│├┤第二小組│
└┤└────┘
│┌────┐
├┤第三小組│
│└────┘
│┌────┐
└┤第四小組│
└────┘
二、本署緊急應變小組進駐時機及開設規模如下:
┌────┬───────┬───────┬───────┐
│級 別│進 駐 規 模│適 用 時 機│備 註│
├────┼───────┼───────┼───────┤
│三級開設│參謀組 (幕僚小│一、海上颱風警│一、執勤人員餐│
│ │組) 、作業組 (│ 報發布時。│ 飲由綜企組│
│ │調度小組) 、新│二、空難、海難│ 及秘書室執│
│ │聞公關組 │ 、陸上交通│ 勤人員辦理│
│ │ │ 事故、毒性│ 。 │
│ │ │ 化學物質災│二、各組進駐作│
│ │ │ 害、水災、│ 業人數得視│
│ │ │ 土石流災害│ 實際狀況調│
│ │ │ 等其他部會│ 整。 │
│ │ │ 主管災害中│三、督導作業依│
│ │ │ 央災害應變│ 平日機制辦│
│ │ │ 中心成立時│ 理。 │
│ │ │ 。 │四、作業地點設│
│ │ │三、指揮中心執│ 於救災救護│
│ │ │ 勤人力不足│ 指揮中心。│
│ │ │ 以因應災害│ │
│ │ │ 應變處理時│ │
│ │ │ 。 │ │
├────┼───────┼───────┼───────┤
│二級開設│參謀組、作業組│一、陸上颱風警│一、各組進駐作│
│ │、新聞公關組、│ 報解除,颱│ 業人數得視│
│ │後勤組、督導組│ 風災害狀況│ 實際狀況調│
│ │ │ 減緩時。 │ 整。 │
│ │ │二、內政部緊急│二、作業地點依│
│ │ │ 應變小組成│ 職掌表規定│
│ │ │ 立時。 │ 。 │
│ │ │三、前述三級開│ │
│ │ │ 設仍不足以│ │
│ │ │ 因應災害變│ │
│ │ │ 處理時。 │ │
├────┼───────┼───────┼───────┤
│一級開設│全員進駐 │一、本部主管災│作業地點依職掌│
│ │ │ 害成立中央│表規定。 │
│ │ │ 災害應變中│ │
│ │ │ 心時。 │ │
│ │ │二、前述二級開│ │
│ │ │ 設仍不足以│ │
│ │ │ 因應災害變│ │
│ │ │ 處理時。 │ │
└────┴───────┴───────┴───────┘
三、本署緊急應變小組編組人員任務、執勤地點及返署時間詳如下表:
┌──────────────────────────────┐
│內政部消防署緊急應變小組編組任務表 │
├─┬─┬────┬──────┬────┬────┬────┤
│編│小│職 稱│任 務│執勤地點│執勤地點│返署時間│
│組│組│ │ │ (應變中│ (應變中│ │
│別│別│ │ │心未成立│心已成立│ │
│ │ │ │ │) │) │ │
├─┴─┴────┼──────┼────┼────┼────┤
│指揮官 │綜理全盤災害│全署 │全署 │三十分鐘│
│ │應變作業 │ │ │ │
│ │ │ │ │ │
├────────┼──────┼────┼────┼────┤
│副指揮官 (四位) │一、協助並代│全署 │全署 │三十分鐘│
│ │ 理署長掌│ │ │ │
│ │ 握應變作│ │ │ │
│ │ 業執行情│ │ │ │
│ │ 形 │ │ │ │
│ │二、決定是否│ │ │ │
│ │ 需要出動│ │ │ │
│ │ 空消隊直│ │ │ │
│ │ 昇機勘災│ │ │ │
│ │ ,或載運│ │ │ │
│ │ 救災救護│ │ │ │
│ │ 人員赴現│ │ │ │
│ │ 場。 │ │ │ │
│ │三、受署長指│ │ │ │
│ │ 派,前往│ │ │ │
│ │ 災害現場│ │ │ │
│ │ 協助災害│ │ │ │
│ │ 處理工作│ │ │ │
│ │ 。 │ │ │ │
├─┬─┬────┼──────┼────┼────┼────┤
│督│ │組長 │由副指揮官兼│全署 │全署 │三十分鐘│
│導│ │ │,負責督導緊│ │ │ │
│組│ │ │急應變小組各│ │ │ │
│ │ │ │編組工作執行│ │ │ │
│ │ │ │情形,並填報│ │ │ │
│ │ │ │督導表如表十│ │ │ │
│ │ │ │一之一。 │ │ │ │
│ │ ├────┼──────┼────┼────┼────┤
│ │ │副組長1│督導參謀組、│全署 │全署 │三十分鐘│
│ │ │ │新聞公關組各│ │ │ │
│ │ │ │項應變作業是│ │ │ │
│ │ │ │否確實執行,│ │ │ │
│ │ │ │填報督導表如│ │ │ │
│ │ │ │表十一之二。│ │ │ │
│ │ ├────┼──────┼────┼────┼────┤
│ │ │副組長2│督導作業組各│全署 │全署 │三十分鐘│
│ │ │ │項應變作業是│ │ │ │
│ │ │ │否確實執行,│ │ │ │
│ │ │ │填報督導表如│ │ │ │
│ │ │ │表十一之三。│ │ │ │
│ │ ├────┼──────┼────┼────┼────┤
│ │ │組員 │督導後勤組、│全署 │全署 │三十分鐘│
│ │ │ │安權維護組各│ │ │ │
│ │ │ │項應變作業是│ │ │ │
│ │ │ │否確實執行,│ │ │ │
│ │ │ │填報督導表如│ │ │ │
│ │ │ │表十一之四。│ │ │ │
├─┼─┼────┼──────┼────┼────┼────┤
│新│ │組長 │綜理新聞公關│首長決策│新聞發布│三十分鐘│
│聞│ │ │事宜 │室 │室 │ │
│公│ ├────┼──────┼────┼────┼────┤
│關│ │組員 │一、安排新聞│首長決策│新聞發布│三十分鐘│
│組│ │ │ 媒體採訪│室 │室 │ │
│ │ │ │ 事宜。 │ │ │ │
│ │ │ │二、協助有關│ │ │ │
│ │ │ │ 新聞稿發│ │ │ │
│ │ │ │ 布事宜。│ │ │ │
│ ├─┼────┼──────┼────┼────┼────┤
│ │替│替代役 │一、攝影、傳│首長決策│新聞發布│二十分鐘│
│ │代│ │ 令、影印│室 │室 │ │
│ │役│ │ 及新聞發│ │ │ │
│ │ │ │ 布室燈光│ │ │ │
│ │ │ │ 、音響及│ │ │ │
│ │ │ │ 視訊設備│ │ │ │
│ │ │ │ 操作。 │ │ │ │
│ │ │ │二、依組長、│ │ │ │
│ │ │ │ 小組長指 │ │ │ │
│ │ │ │ 示執行傳 │ │ │ │
│ │ │ │ 令、協助 │ │ │ │
│ │ │ │ 影印及配 │ │ │ │
│ │ │ │ 合本組相 │ │ │ │
│ │ │ │ 關行政作 │ │ │ │
│ │ │ │ 業。 │ │ │ │
├─┼─┴────┼──────┼────┼────┼────┤
│參│組長 │統籌災害應變│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二十分鐘│
│謀│ │參謀作業 │室 │室 │ │
│組├─┬────┼──────┼────┼────┼────┤
│ │幕│小組長 │一、統籌災害│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二十分鐘│
│ │僚│ │ 應變幕僚│室 │室 │ │
│ │小│ │ 作業 │ │ │ │
│ │組│ │二、工作會報│ │ │ │
│ │ │ │ 本署簡報│ │ │ │
│ │ │ │ 資料準備│ │ │ │
│ │ │ │ 。 │ │ │ │
│ │ ├────┼──────┼────┼────┼────┤
│ │ │組員1 │中央災害應變│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二十分鐘│
│ │ │ │中心幕僚作業│室 │室 │ │
│ │ │ │相關公文、通│ │ │ │
│ │ │ │報撰擬簽辦。│ │ │ │
│ │ ├────┼──────┼────┼────┼────┤
│ │ │組員2 │總統、院長、│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二十分鐘│
│ │ │ │部長講稿撰擬│室 │室 │ │
│ │ │ │。 │ │ │ │
│ │ ├────┼──────┼────┼────┼────┤
│ │ │組員3 │工作會報召開│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二十分鐘│
│ │ │ │前各部會報告│室 │室 │ │
│ │ │ │方式調查及相│ │ │ │
│ │ │ │關準備事項。│ │ │ │
│ ├─┼────┼──────┼────┼────┼────┤
│ │文│小組長 │統籌文書小組│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三十分鐘│
│ │書│ │業務推動 │室 │室 │ │
│ │小├────┼──────┼────┼────┼────┤
│ │組│組員1 │負責工作會報│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三十分鐘│
│ │ │ │會議紀錄撰擬│室 │室 │ │
│ │ │ │、陳核並運用│ │ │ │
│ │ │ │應變中心資訊│ │ │ │
│ │ │ │系統上網。 │ │ │ │
│ │ ├────┼──────┼────┼────┼────┤
│ │ │組員2 │彙整指揮官指│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三十分鐘│
│ │ │ │示列管事項各│室 │室 │ │
│ │ │ │部會辦理情形│ │ │ │
│ │ │ │並協助製作簡│ │ │ │
│ │ │ │報資料俾於工│ │ │ │
│ │ │ │作會報時使用│ │ │ │
│ │ │ │。 │ │ │ │
│ │ ├────┼──────┼────┼────┼────┤
│ │ │組員3 │負責應變中心│首長決策│首長決策│六十分鐘│
│ │ │ │長官席之災情│室 │室 │ │
│ │ │ │、應變作為相│ │ │ │
│ │ │ │關資料整理及│ │ │ │
│ │ │ │即時更新 │ │ │ │
│ │ ├────┼──────┼────┼────┼────┤
│ │ │組員4 │製作中央災害│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三十分鐘│
│ │ │ │應變中心運作│室 │室 │ │
│ │ │ │紀錄。 │ │ │ │
│ ├─┼────┼──────┼────┼────┼────┤
│ │資│小組長 │統籌救災及應│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二十分鐘│
│ │源│ │變資源及人力│室 │室 │ │
│ │小│ │掌控。 │ │ │ │
│ │組├────┼──────┼────┼────┼────┤
│ │ │組員1 │一、負責救災│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二十分鐘│
│ │ │ │ 資源系統│室 │室 │ │
│ │ │ │ 、災損推│ │ │ │
│ │ │ │ 估系統之│ │ │ │
│ │ │ │ 啟動與操│ │ │ │
│ │ │ │ 作。 │ │ │ │
│ │ │ │二、負責災害│ │ │ │
│ │ │ │ 現場地圖│ │ │ │
│ │ │ │ 取得、置│ │ │ │
│ │ │ │ 掛並標示│ │ │ │
│ │ │ │ 災區位置│ │ │ │
│ │ │ │ 。 │ │ │ │
│ │ ├────┼──────┼────┼────┼────┤
│ │ │組員2 │協助進駐人員│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三十分鐘│
│ │ │ │簽到退作業系│室 │室 │ │
│ │ │ │統操作,並於│ │ │ │
│ │ │ │每次工作會報│ │ │ │
│ │ │ │前將出席人員│ │ │ │
│ │ │ │名冊表單備妥│ │ │ │
│ │ │ │每位長官席桌│ │ │ │
│ │ │ │上。 │ │ │ │
│ ├─┼────┼──────┼────┼────┼────┤
│ │替│替代役1│一、協助會議│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二十分鐘│
│ │代│ │ 室操作D│室 (中控│室 (中控│ │
│ │役│ │ LP視訊│室) │室) │ │
│ │ │ │ 牆、燈光│ │ │ │
│ │ │ │ 及音響控│ │ │ │
│ │ │ │ 制。 │ │ │ │
│ │ │ │二、依組長、│ │ │ │
│ │ │ │ 小組長指│ │ │ │
│ │ │ │ 示執行傳│ │ │ │
│ │ │ │ 令、協助│ │ │ │
│ │ │ │ 影印及配│ │ │ │
│ │ │ │ 合本組相│ │ │ │
│ │ │ │ 關行政作│ │ │ │
│ │ │ │ 業。 │ │ │ │
│ │ ├────┼──────┼────┼────┼────┤
│ │ │替代役2│一、配合應變│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二十分鐘│
│ │ │ │ 中心幕僚│室 │室 │ │
│ │ │ │ 作業傳令│ │ │ │
│ │ │ │ 、影印、│ │ │ │
│ │ │ │ 公文持送│ │ │ │
│ │ │ │ 。 │ │ │ │
│ │ │ │二、負責應變│ │ │ │
│ │ │ │ 中心各編│ │ │ │
│ │ │ │ 組作業相│ │ │ │
│ │ │ │ 關表單及│ │ │ │
│ │ │ │ 各式執勤│ │ │ │
│ │ │ │ 文件之彙│ │ │ │
│ │ │ │ 整建檔。│ │ │ │
│ │ │ │三、依組長、│ │ │ │
│ │ │ │ 小組長指│ │ │ │
│ │ │ │ 示執行傳│ │ │ │
│ │ │ │ 令、協助│ │ │ │
│ │ │ │ 影印及配│ │ │ │
│ │ │ │ 合本組相│ │ │ │
│ │ │ │ 關行政作│ │ │ │
│ │ │ │ 業。 │ │ │ │
│ │ ├────┼──────┼────┼────┼────┤
│ │ │替代役3│一、本署及各│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二十分鐘│
│ │ │ │ 部會進駐│室 │室 │ │
│ │ │ │ 人員簽到│ │ │ │
│ │ │ │ 簿冊管理│ │ │ │
│ │ │ │ 。 │ │ │ │
│ │ │ │二、依組長、│ │ │ │
│ │ │ │ 小組長指│ │ │ │
│ │ │ │ 示執行傳│ │ │ │
│ │ │ │ 令、協助│ │ │ │
│ │ │ │ 影印及配│ │ │ │
│ │ │ │ 合本組相│ │ │ │
│ │ │ │ 關行政作│ │ │ │
│ │ │ │ 業。 │ │ │ │
├─┼─┴────┼──────┼────┼────┼────┤
│作│組長 │一、統籌作業│首長決策│國搜中心│三十分鐘│
│業│ │ 組工作執│室或國搜│作業室 │ │
│組│ │ 行。 │中心作業│ │ │
│ │ │二、統籌國搜│室 │ │ │
│ │ │ 中心及各│ │ │ │
│ │ │ 消防機關│ │ │ │
│ │ │ 執行災害│ │ │ │
│ │ │ 搶救應變│ │ │ │
│ │ │ 事宜。 │ │ │ │
│ ├─┬────┼──────┼────┼────┼────┤
│ │災│小組長 │統籌災情小組│國搜中心│國搜中心│三十分鐘│
│ │情│ │工作推動,掌│作業室 │作業室 │ │
│ │小│ │控各縣市災害│ │ │ │
│ │組│ │應變中心開設│ │ │ │
│ │ │ │、出動救災人│ │ │ │
│ │ │ │力、機具及災│ │ │ │
│ │ │ │情統計。 │ │ │ │
│ │ ├────┼──────┼────┼────┼────┤
│ │ │組員1 │一、依組長分│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三十分鐘│
│ │ │ │ 配區域調│值勤室 │值勤室 │ │
│ │ │ │ 查出動救│ │ │ │
│ │ │ │ 災人力、│ │ │ │
│ │ │ │ 機具及災│ │ │ │
│ │ │ │ 情查報統│ │ │ │
│ │ │ │ 計,並將│ │ │ │
│ │ │ │ 所查災情│ │ │ │
│ │ │ │ 填於表十│ │ │ │
│ │ │ │ 二交災情│ │ │ │
│ │ │ │ 彙整員彙│ │ │ │
│ │ │ │ 整。 │ │ │ │
│ │ │ │二、負責該分│ │ │ │
│ │ │ │ 配區域縣│ │ │ │
│ │ │ │ 市災害應│ │ │ │
│ │ │ │ 變中心開│ │ │ │
│ │ │ │ 設統計、│ │ │ │
│ │ │ │ 劃定危險│ │ │ │
│ │ │ │ 警戒區域│ │ │ │
│ │ │ │ 範圍調查│ │ │ │
│ │ │ │ 。 │ │ │ │
│ │ ├────┼──────┼────┼────┼────┤
│ │ │組員2 │一、依組長分│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三十分鐘│
│ │ │ │ 配區域調│值勤室 │值勤室 │ │
│ │ │ │ 查出動救│ │ │ │
│ │ │ │ 災人力、│ │ │ │
│ │ │ │ 機具及災│ │ │ │
│ │ │ │ 情查報統│ │ │ │
│ │ │ │ 計,並將│ │ │ │
│ │ │ │ 所查災情│ │ │ │
│ │ │ │ 填於表十│ │ │ │
│ │ │ │ 二交災情│ │ │ │
│ │ │ │ 彙整員彙│ │ │ │
│ │ │ │ 整。 │ │ │ │
│ │ │ │二、負責該分│ │ │ │
│ │ │ │ 配區域縣│ │ │ │
│ │ │ │ 市災害應│ │ │ │
│ │ │ │ 變中心開│ │ │ │
│ │ │ │ 設統計、│ │ │ │
│ │ │ │ 劃定危險│ │ │ │
│ │ │ │ 警戒區域│ │ │ │
│ │ │ │ 範圍調查│ │ │ │
│ │ │ │ 。 │ │ │ │
│ │ ├────┼──────┼────┼────┼────┤
│ │ │組員3 │一、依組長分│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三十分鐘│
│ │ │ │ 配區域調│值勤室 │值勤室 │ │
│ │ │ │ 查出動救│ │ │ │
│ │ │ │ 災人力、│ │ │ │
│ │ │ │ 機具及災│ │ │ │
│ │ │ │ 情查報統│ │ │ │
│ │ │ │ 計,並將│ │ │ │
│ │ │ │ 所查災情│ │ │ │
│ │ │ │ 填於表十│ │ │ │
│ │ │ │ 二交災情│ │ │ │
│ │ │ │ 彙整員彙│ │ │ │
│ │ │ │ 整。 │ │ │ │
│ │ │ │二、負責該分│ │ │ │
│ │ │ │ 配區域縣│ │ │ │
│ │ │ │ 市災害應│ │ │ │
│ │ │ │ 變中心開│ │ │ │
│ │ │ │ 設統計、│ │ │ │
│ │ │ │ 劃定危險│ │ │ │
│ │ │ │ 警戒區域│ │ │ │
│ │ │ │ 範圍調查│ │ │ │
│ │ │ │ 。 │ │ │ │
│ │ ├────┼──────┼────┼────┼────┤
│ │ │組員4 │一、依組長分│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三十分鐘│
│ │ │ │ 配區域調│值勤室 │值勤室 │ │
│ │ │ │ 查出動救│ │ │ │
│ │ │ │ 災人力、│ │ │ │
│ │ │ │ 機具及災│ │ │ │
│ │ │ │ 情查報統│ │ │ │
│ │ │ │ 計,並將│ │ │ │
│ │ │ │ 所查災情│ │ │ │
│ │ │ │ 填於表十│ │ │ │
│ │ │ │ 二交災情│ │ │ │
│ │ │ │ 彙整員彙│ │ │ │
│ │ │ │ 整。 │ │ │ │
│ │ │ │二、負責該分│ │ │ │
│ │ │ │ 配區域縣│ │ │ │
│ │ │ │ 市災害應│ │ │ │
│ │ │ │ 變中心開│ │ │ │
│ │ │ │ 設統計、│ │ │ │
│ │ │ │ 劃定危險│ │ │ │
│ │ │ │ 警戒區域│ │ │ │
│ │ │ │ 範圍調查│ │ │ │
│ │ │ │ 。 │ │ │ │
│ │ ├────┼──────┼────┼────┼────┤
│ │ │組員5 │一、依組長分│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三十分鐘│
│ │ │ │ 配區域調│值勤室 │值勤室 │ │
│ │ │ │ 查出動救│ │ │ │
│ │ │ │ 災人力、│ │ │ │
│ │ │ │ 機具及災│ │ │ │
│ │ │ │ 情查報統│ │ │ │
│ │ │ │ 計,並將│ │ │ │
│ │ │ │ 所查災情│ │ │ │
│ │ │ │ 填於表十│ │ │ │
│ │ │ │ 二交災情│ │ │ │
│ │ │ │ 彙整員彙│ │ │ │
│ │ │ │ 整。 │ │ │ │
│ │ │ │二、負責該分│ │ │ │
│ │ │ │ 配區域縣│ │ │ │
│ │ │ │ 市災害應│ │ │ │
│ │ │ │ 變中心開│ │ │ │
│ │ │ │ 設統計、│ │ │ │
│ │ │ │ 劃定危險│ │ │ │
│ │ │ │ 警戒區域│ │ │ │
│ │ │ │ 範圍調查│ │ │ │
│ │ │ │ 。 │ │ │ │
│ │ ├────┼──────┼────┼────┼────┤
│ │ │組員6 │負責與衛生機│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三十分鐘│
│ │ │ │關核對傷亡人│值勤室 │值勤室 │ │
│ │ │ │數,並將所查│ │ │ │
│ │ │ │災情交由災情│ │ │ │
│ │ │ │彙整員彙整,│ │ │ │
│ │ │ │或由組長、小│ │ │ │
│ │ │ │組長分配區域│ │ │ │
│ │ │ │查報彙整災情│ │ │ │
│ │ │ │。 │ │ │ │
│ │ ├────┼──────┼────┼────┼────┤
│ │ │災情彙整│比對、彙整本│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三十分鐘│
│ │ │員 │小組成員所提│值勤室 │值勤室 │ │
│ │ │ │供各部會及各│ │ │ │
│ │ │ │縣市災情資料│ │ │ │
│ │ │ │,並製作災情│ │ │ │
│ │ │ │報告。 │ │ │ │
│ ├─┼────┼──────┼────┼────┼────┤
│ │部│小組長 │統籌與部會協│首長決策│國搜中心│三十分鐘│
│ │會│ │調聯繫工作推│室 │作業室 │ │
│ │小│ │動 │ │ │ │
│ │組├────┼──────┼────┼────┼────┤
│ │ │組員1 │一、協助本署│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三十分鐘│
│ │ │ │ 與各部會│室 │室 │ │
│ │ │ │ 應變作為│ │ │ │
│ │ │ │ 、相互支│ │ │ │
│ │ │ │ 援等協調│ │ │ │
│ │ │ │ 事宜。 │ │ │ │
│ │ │ │二、調查彙整│ │ │ │
│ │ │ │ 各部會緊│ │ │ │
│ │ │ │ 急應變小│ │ │ │
│ │ │ │ 組成立時│ │ │ │
│ │ │ │ 間地點及│ │ │ │
│ │ │ │ 運作情形│ │ │ │
│ │ │ │ 等資料。│ │ │ │
│ │ ├────┼──────┼────┼────┼────┤
│ │ │組員2 │一、協助本署│首長決策│首長決策│三十分鐘│
│ │ │ │ 與各部會│室 │室 │ │
│ │ │ │ 應變作為│ │ │ │
│ │ │ │ 、相互支│ │ │ │
│ │ │ │ 援等協調│ │ │ │
│ │ │ │ 事宜。 │ │ │ │
│ │ │ │二、調查彙整│ │ │ │
│ │ │ │ 各部會緊│ │ │ │
│ │ │ │ 急應變小│ │ │ │
│ │ │ │ 組成立時│ │ │ │
│ │ │ │ 間地點及│ │ │ │
│ │ │ │ 運作情形│ │ │ │
│ │ │ │ 等資料。│ │ │ │
│ ├─┼────┼──────┼────┼────┼────┤
│ │調│執勤官 │配合中央災害│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二十分鐘│
│ │度│ │應變中心執行│值勤室 │值勤室 │ │
│ │小│ │消防機關及國│ │ │ │
│ │組│ │搜中心災害應│ │ │ │
│ │ │ │變作為。 │ │ │ │
│ │ ├────┼──────┼────┼────┼────┤
│ │ │執勤員 │對於受災縣市│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二十分鐘│
│ │ │ │所提出支援需│值勤室 │值勤室 │ │
│ │ │ │求協調各縣市│ │ │ │
│ │ │ │相互調度支援│ │ │ │
│ │ │ │救災。 │ │ │ │
│ │ ├────┼──────┼────┼────┼────┤
│ │ │兼國搜中│一、受理報案│國搜中心│國搜中心│二十分鐘│
│ │ │心搜救官│ 立即處置│作業室 │作業室 │ │
│ │ │ │ 並作持續│ │ │ │
│ │ │ │ 追蹤。 │ │ │ │
│ │ │ │二、執勤空中│ │ │ │
│ │ │ │ 救災直昇│ │ │ │
│ │ │ │ 機停機坪│ │ │ │
│ │ │ │ (地點) │ │ │ │
│ │ │ │ 詳細方位│ │ │ │
│ │ │ │ 確認及出│ │ │ │
│ │ │ │ 勤時間完│ │ │ │
│ │ │ │ 整紀錄。│ │ │ │
│ │ ├────┼──────┼────┼────┼────┤
│ │ │兼國搜中│受理報案立即│國搜中心│國搜中心│二十分鐘│
│ │ │心外事官│處置並作持續│作業室 │作業室 │ │
│ │ │ │追蹤。跨國海│ │ │ │
│ │ │ │域救難行動之│ │ │ │
│ │ │ │協調聯繫。 │ │ │ │
│ ├─┼────┼──────┼────┼────┼────┤
│ │通│小組長 │一、負責將彙│首長決策│國搜中心│三十分鐘│
│ │報│ │ 整災情陳│室 │作業室 │ │
│ │小│ │ 請署長核│ │ │ │
│ │組│ │ 閱後,傳│ │ │ │
│ │ │ │ 真部、院│ │ │ │
│ │ │ │ 、府等上│ │ │ │
│ │ │ │ 級機關,│ │ │ │
│ │ │ │ 並影送中│ │ │ │
│ │ │ │ 央災害應│ │ │ │
│ │ │ │ 變中心各│ │ │ │
│ │ │ │ 進駐單位│ │ │ │
│ │ │ │ 。 │ │ │ │
│ │ │ │二、負責將奉│ │ │ │
│ │ │ │ 核定後之│ │ │ │
│ │ │ │ 通報依收│ │ │ │
│ │ │ │ 文單位傳│ │ │ │
│ │ │ │ 真發送。│ │ │ │
│ │ ├────┼──────┼────┼────┼────┤
│ │ │組員 │一、負責將彙│首長決策│國搜中心│三十分鐘│
│ │ │ │ 整災情陳│室 │作業室 │ │
│ │ │ │ 請署長核│ │ │ │
│ │ │ │ 閱後,傳│ │ │ │
│ │ │ │ 真部、院│ │ │ │
│ │ │ │ 、府等上│ │ │ │
│ │ │ │ 級機關,│ │ │ │
│ │ │ │ 並影送中│ │ │ │
│ │ │ │ 央災害應│ │ │ │
│ │ │ │ 變中心各│ │ │ │
│ │ │ │ 進駐單位│ │ │ │
│ │ │ │ 。 │ │ │ │
│ │ │ │二、負責將奉│ │ │ │
│ │ │ │ 核定後之│ │ │ │
│ │ │ │ 通報依收│ │ │ │
│ │ │ │ 文單位傳│ │ │ │
│ │ │ │ 真發送。│ │ │ │
│ ├─┼────┼──────┼────┼────┼────┤
│ │先│小組長 │統籌先遣小組│首長決策│個人辦公│三十分鐘│
│ │遣│ │運作 │室 │室座位 │ │
│ │小├────┼──────┼────┼────┼────┤
│ │組│組員1 │遇重大災情奉│首長決策│個人辦公│三十分鐘│
│ │ │ │署長指示赴災│室 │室座位 │ │
│ │ │ │害現場查報災│ │ │ │
│ │ │ │情並傳輸災情│ │ │ │
│ │ │ │照片 │ │ │ │
│ │ ├────┼──────┼────┼────┼────┤
│ │ │組員2 │遇重大災情奉│首長決策│個人辦公│三十分鐘│
│ │ │ │署長指示赴災│室 │室座位 │ │
│ │ │ │害現場查報災│ │ │ │
│ │ │ │情並傳輸災情│ │ │ │
│ │ │ │照片 │ │ │ │
│ ├─┼────┼──────┼────┼────┼────┤
│ │替│替代役1│依組長、小組│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三十分鐘│
│ │代│ │長指示執行傳│值勤室 │值勤室 │ │
│ │役│ │令、協助影印│ │ │ │
│ │ │ │及配合本組相│ │ │ │
│ │ │ │關行政作業。│ │ │ │
│ │ ├────┼──────┼────┼────┼────┤
│ │ │替代役2│依組長、小組│首長決策│國搜中心│三十分鐘│
│ │ │ │長指示執行傳│室 │作業室 │ │
│ │ │ │令、協助影印│ │ │ │
│ │ │ │及配合本組相│ │ │ │
│ │ │ │關行政作業。│ │ │ │
│ │ ├────┼──────┼────┼────┼────┤
│ │ │替代役3│依組長、小組│首長決策│國搜中心│三十分鐘│
│ │ │ │長指示執行傳│室 │作業室 │ │
│ │ │ │令、協助影印│ │ │ │
│ │ │ │及配合本組相│ │ │ │
│ │ │ │關行政作業。│ │ │ │
│ │ ├────┼──────┼────┼────┼────┤
│ │ │替代役4│依組長、小組│首長決策│國搜中心│三十分鐘│
│ │ │ │長指示執行傳│室 │作業室 │ │
│ │ │ │令、協助影印│ │ │ │
│ │ │ │及配合本組相│ │ │ │
│ │ │ │關行政作業。│ │ │ │
├─┼─┴────┼──────┼────┼────┼────┤
│後│組長 │綜理後勤事宜│首長決策│全署 │一小時 │
│勤│ │ │室 │ │ │
│組├─┬────┼──────┼────┼────┼────┤
│ │服│小組長 │一、統籌服務│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一小時 │
│ │務│ │ 事項推動│室 │室 │ │
│ │小│ │ 。 │ │ │ │
│ │組│ │二、指派人員│ │ │ │
│ │ │ │ 二十四小│ │ │ │
│ │ │ │ 時於應變│ │ │ │
│ │ │ │ 中心處理│ │ │ │
│ │ │ │ 後勤事務│ │ │ │
│ │ │ │ 。 │ │ │ │
│ │ ├────┼──────┼────┼────┼────┤
│ │ │組員1 │一、停車位安│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三十分鐘│
│ │ │ │ 排事項 │室 │室 │ │
│ │ │ │二、負責進駐│ │ │ │
│ │ │ │ 人員餐飲│ │ │ │
│ │ │ │ 事宜。 │ │ │ │
│ │ ├────┼──────┼────┼────┼────┤
│ │ │組員2 │一、隨時補充│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一小時 │
│ │ │ │ 影印紙張│室 │室 │ │
│ │ │ │二、負責用電│ │ │ │
│ │ │ │ 、空調事│ │ │ │
│ │ │ │ 宜 │ │ │ │
│ │ │ │三、負責應變│ │ │ │
│ │ │ │ 中心長官│ │ │ │
│ │ │ │ 席環境清│ │ │ │
│ │ │ │ 潔整理、│ │ │ │
│ │ │ │ 應勤文具│ │ │ │
│ │ │ │ 準備及茶│ │ │ │
│ │ │ │ 水餐點供│ │ │ │
│ │ │ │ 應。 │ │ │ │
│ │ ├────┼──────┼────┼────┼────┤
│ │ │組員3 │便當發送、應│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一小時 │
│ │ │ │變中心運作場│室 │室 │ │
│ │ │ │所及指揮官休│ │ │ │
│ │ │ │息室之環境清│ │ │ │
│ │ │ │潔維護、長官│ │ │ │
│ │ │ │蒞臨時電梯操│ │ │ │
│ │ │ │作服務及其他│ │ │ │
│ │ │ │後勤補給 │ │ │ │
│ │ ├────┼──────┼────┼────┼────┤
│ │ │組員4 │便當發送、應│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一小時 │
│ │ │ │變中心運作場│室 │室 │ │
│ │ │ │所及指揮官休│ │ │ │
│ │ │ │息室之環境清│ │ │ │
│ │ │ │潔維護、長官│ │ │ │
│ │ │ │蒞臨時電梯操│ │ │ │
│ │ │ │作服務及其他│ │ │ │
│ │ │ │後勤補給 │ │ │ │
│ │ ├────┼──────┼────┼────┼────┤
│ │ │組員5 │便當發送、應│首長決策│分析研判│一小時 │
│ │ │ │變中心運作場│室 │室 │ │
│ │ │ │所及指揮官休│ │ │ │
│ │ │ │息室之環境清│ │ │ │
│ │ │ │潔維護、長官│ │ │ │
│ │ │ │蒞臨時電梯操│ │ │ │
│ │ │ │作服務及其他│ │ │ │
│ │ │ │後勤補給 │ │ │ │
│ │ ├────┼──────┼────┼────┼────┤
│ │ │組員6 │緊急公務接送│七樓駕駛│七樓駕駛│一小時 │
│ │ │ │ (司機) │休息室 │休息室 │ │
│ ├─┼────┼──────┼────┼────┼────┤
│ │支│小組長 │一、統籌技術│救災救護│全署 │一小時 │
│ │援│ │ 及人力支│指揮中心│ │ │
│ │小│ │ 援事項。│內 │ │ │
│ │組│ │二、指派人員│ │ │ │
│ │ │ │ 二十四小│ │ │ │
│ │ │ │ 時於應變│ │ │ │
│ │ │ │ 中心待命│ │ │ │
│ │ │ │ 處理臨時│ │ │ │
│ │ │ │ 資、通訊│ │ │ │
│ │ │ │ 設備故障│ │ │ │
│ │ │ │ 排除。 │ │ │ │
│ │ ├────┼──────┼────┼────┼────┤
│ │ │組員1 (│一、負責維持│救災救護│全署 │一小時 │
│ │ │通訊) │ 有線、無│指揮中心│ │ │
│ │ │ │ 線、衛星│內 │ │ │
│ │ │ │ 等通訊設│ │ │ │
│ │ │ │ 備保持正│ │ │ │
│ │ │ │ 常運作。│ │ │ │
│ │ │ │二、協助中央│ │ │ │
│ │ │ │ 災害應變│ │ │ │
│ │ │ │ 中心通訊│ │ │ │
│ │ │ │ 設備操作│ │ │ │
│ │ │ │ 。 │ │ │ │
│ │ │ │三、負責通訊│ │ │ │
│ │ │ │ 設備簡易│ │ │ │
│ │ │ │ 故障排除│ │ │ │
│ │ │ │ ,必要時│ │ │ │
│ │ │ │ 立即接洽│ │ │ │
│ │ │ │ 廠商進行│ │ │ │
│ │ │ │ 通訊設備│ │ │ │
│ │ │ │ 故障維修│ │ │ │
│ │ │ │ 。 │ │ │ │
│ │ ├────┼──────┼────┼────┼────┤
│ │ │組員2 (│一、負責維持│中央災害│全署 │一小時 │
│ │ │資訊) │ 資訊設備│應變中心│ │ │
│ │ │ │ 保持正常│內 │ │ │
│ │ │ │ 運作。 │ │ │ │
│ │ │ │二、協助中央│ │ │ │
│ │ │ │ 災害應變│ │ │ │
│ │ │ │ 中心電腦│ │ │ │
│ │ │ │ 設備操作│ │ │ │
│ │ │ │ 。 │ │ │ │
│ │ │ │三、負責資訊│ │ │ │
│ │ │ │ 設備簡易│ │ │ │
│ │ │ │ 故障排除│ │ │ │
│ │ │ │ ,必要時│ │ │ │
│ │ │ │ 立即接洽│ │ │ │
│ │ │ │ 廠商進行│ │ │ │
│ │ │ │ 資訊設備│ │ │ │
│ │ │ │ 故障維修│ │ │ │
│ │ │ │ 。 │ │ │ │
│ │ ├────┼──────┼────┼────┼────┤
│ │ │替補人員│於作業組輪值│個人辦公│個人辦公│三十分鐘│
│ │ │1 │人員因公務無│座位待命│座位待命│ │
│ │ │ │法執勤時,替│ │ │ │
│ │ │ │補其職缺。 │ │ │ │
│ │ ├────┼──────┼────┼────┼────┤
│ │ │替補人員│於作業組輪值│個人辦公│個人辦公│三十分鐘│
│ │ │2 │人員因公務無│座位待命│座位待命│ │
│ │ │ │法執勤時,替│ │ │ │
│ │ │ │補其職缺。 │ │ │ │
│ │ ├────┼──────┼────┼────┼────┤
│ │ │替補人員│於後勤組輪值│個人辦公│個人辦公│一小時 │
│ │ │3 │人員因公務無│座位待命│座位待命│ │
│ │ │ │法執勤時,替│ │ │ │
│ │ │ │補其職缺。 │ │ │ │
│ ├─┼────┼──────┼────┼────┼────┤
│ │替│替代役1│一、協助資、│個人辦公│個人辦公│二十分鐘│
│ │代│ │ 通訊設備│座位待命│座位待命│ │
│ │役│ │ 簡易故障│ │ │ │
│ │ │ │ 排除維修│ │ │ │
│ │ │ │ 服務。 │ │ │ │
│ │ │ │二、依組長、│ │ │ │
│ │ │ │ 小組長指│ │ │ │
│ │ │ │ 示執行傳│ │ │ │
│ │ │ │ 令及配合│ │ │ │
│ │ │ │ 本組相關│ │ │ │
│ │ │ │ 行政作業│ │ │ │
│ │ ├────┼──────┼────┼────┼────┤
│ │ │替代役2│依組長、小組│個人辦公│個人辦公│二十分鐘│
│ │ │ │長指示執行傳│座位待命│座位待命│ │
│ │ │ │令及配合本組│ │ │ │
│ │ │ │相關行政作業│ │ │ │
│ │ │ │。 │ │ │ │
│ ├─┼────┼──────┼────┼────┼────┤
│ │安│組員 │一、負責廳舍│全署 │全署 │一小時 │
│ │全│ │ 安全維護│ │ │ │
│ │維│ │ 事項二、│ │ │ │
│ │護│ │ 總統、院│ │ │ │
│ │組│ │ 長等長官│ │ │ │
│ │ │ │ 蒞臨時,│ │ │ │
│ │ │ │ 配合隨扈│ │ │ │
│ │ │ │ 及警衛人│ │ │ │
│ │ │ │ 員執行安│ │ │ │
│ │ │ │ 全維護事│ │ │ │
│ │ │ │ 宜。 │ │ │ │
└─┴─┴────┴──────┴────┴────┴────┘
5
伍、執勤及編組人員作業方式
一、地震震度超過六級或重大災害造成通訊中斷時,緊急應變小組各當月
輪值待命人員應不待通知,立即返署展開作業。
二、災害管理組依各人員居住地點距離本署之遠近排定立即返署人員,該
等人員於收到進駐通報後二十分鐘內返署,並由總值日官視實際情形
先行指派任務,不受原編組任務限制,俟各進駐人員到齊並交接完畢
後再行歸建,依原排定編組執行任務。
三、本署緊急應變小組第一梯次進駐人員接獲進駐通知後,除因居住地點
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確實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返署作業外,應依規定
之「返署時間」內返署,前往各執勤地點向直屬任務編組組長、小組
長報到,並依「內政部消防署緊急應變小組編組職掌表」執行任務,
各任務編組組長、小組長得視實際情形另行統籌分配該組成員任務。
四、本署緊急應變小組成立後,除指揮官另有指示外,統一以每日上午九
時為輪值交替時間,各編組組長應將該組前一日工作情形及待辦事項
詳填於交接報告表 (如表十四) ,附上相關作業表單交付接班之編組
組長確認,並於緊急應變小組任務解除後交由災害管理組彙辦。
五、本署各單位如確知次月有人事異動 (新進、離職、調職等) ,或所屬
員工因公受訓、出國,或適值公假、事假、休假、婚假、懷孕等時間
達兩週以上者,當事人 (或由該單位主管指定人員代理) 應於當月二
十五日前事先告知排表人員並檢附佐證文件後,該時段得免排勤務;
上述情形未於當月二十五日前告知者,應自行協調代理人員並填具變
更申請表 (如附件六) ,該時段得免排勤務。惟因臨時突發狀況或其
他原因並簽奉 署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執勤人員需奉派進駐非開設於本署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或本部前進指
揮所時,得由參謀組指定其他執勤人員代理。
七、本部主管災害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於本署開設期間,初期應變輪值人
員 (不含指揮中心專職執勤人員及災管組人員) 應於緊急應變小組作
業組人員到齊,並將災情及處理狀況完全交接清楚後,經各該小組長
、作業組長同意後,停止執勤並回歸本署緊急應變小組運作,非屬緊
急應變小組編組人員者,於緊急應變小組進駐人員尚未到齊前,得由
參謀組統一調派替補。
八、本署緊急應變小組撤除後,當日初期應變輪值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三
十分鐘內返回指揮中心報到並恢復初期動員平時整備作業,在該等人
員尚未到齊前倘遇有危機事件得暫由災害管理組派員協助初期應變處
理作業。
九、本署災害管理組執勤人員並兼任災防會協調官,相關聯繫協調作業項
目得由總值日官或專責執勤官視實際情形,統籌調度各執勤人員協助
處理之。
十、除指揮中心專責執勤人員外之初期應變輪值人員,其於周一至周五正
常上班日值勤者,得補休半天;其於週六、日或例假日執勤得補休一
天,並應於一個月內休畢。
十一、本署緊急應變小組輪值人員 (包括指揮中心及兼國搜中心人員) 於
執勤期間得依規定專案簽報支領加班費或超勤津貼;但遲到、早退
經查證屬實者,得簽請減發或不發。
6
陸、動員測試規定
為落實緊急動員規定,以符任務之需要,應不定期依下列狀況進行動
員測試:
一、假設發生突發性災害事故,需要初期緊急動員應變處置:
以警鈴、廣播方式,緊急通報值勤人員進駐指揮中心,值勤人員應於
三分鐘內進駐。
二、假設發生災害事故,需要編組成立本署緊急應變小組處置時,以電話
聯繫或簡訊通報:
(一) 「測試-消防署緊急應變小組進駐測試:請本月編組人員收訊後立
即回電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緊急應變小組當月編組人員應於十分
鐘內,以電話回復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二) 「測試-消防署緊急應變小組進駐測試:請本月編組人員立即進駐
本署十樓會議室」:本署緊急應變小組當月編組人員應於三十分鐘
內,進駐十樓會議室。
三、受測試人員報到時間由災害管理組依報到順序登記於「動員測試報到
紀錄表」 (詳如表十三)
7
柒、獎懲規定
一、執行本案出力及有功人員由災害管理組依下列獎勵標準簽報敘獎。
(一) 本署緊急應變小組成立或動員測試作業期間,於規定時限內完成進
駐者:
1、於二十分鐘內完成進駐人員於當年度每完成二次進駐者,記嘉
獎乙次。
2、於三十分鐘內完成進駐人員於當年度每完成三次進駐者,記嘉
獎乙次。
3、於六十分鐘內完成進駐人員於當年度每完成四次進駐者,記嘉
獎乙次。
(二) 參與初期動員或緊急應變小組應變作業,處置得宜,有助降低人員
傷亡、財物損失者。
二、執勤人員未依本規定執勤者,得由督察室查明事實後依情節輕重簽報
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