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規

公共危險物品各類事業場所消防防災計畫範例說明

              ○○○○○○  消防防災計畫(範例)
              民國  ○  年  ○  月  ○  日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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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與適用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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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
│      本計畫係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
│      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明定製造、分裝│
│      、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之數量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
│      ,應由管理權人選任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製定消防防災計畫│
│      ,報請當地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危險物品保安監督│
│      相關業務,以達到預防火災及其他災害和保障人命安全、減輕│
│      災害為目的。                                          │
│(二)適用範圍                                              │
│      1.在本場所居住、服務、工作、施工及出入之所有人員都必須│
│        遵守本計畫。                                        │
│      2.受託執行本計畫之所有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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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權人之業務及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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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任保安監督人,使其正當公正地執行各項保安監督業務。      │
│2.指導監督保安監督人業務之推動。                            │
│3.申報消防防災計畫書,且其變更時亦同。                      │
│4.監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與維護之實施。                        │
│5.保安監督人製定或變更消防防災計畫時,提供相關必要之指示。  │
│6.申報保安監督人之遴用及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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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安監督人之業務及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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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防災計畫之製作、檢討及變更。                          │
│2.搬運、製程、儲存及處理作業之指導及監督。                  │
│3.製造、儲存、處理場所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
│4.場所施工安全之監督。                                      │
│5.電器電器配線、電器、機械等用電、用火設備之安全監督管理。  │
│6.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維護之實施及監督。                      │
│7.通報、滅火、避難訓練之實施。                              │
│8.對管理權人提出建議、請示及其他相關協調聯絡事項。          │
│9.防火避難設施自主檢查及管理。                              │
│10. 防止縱火之預防措施。                                    │
│11. 發現設施異常之處置。                                    │
│12. 火災等災害發生時之緊急應變處置,以及與消防單位之通報連繫│
│    。                                                      │
│13. 其他防災上必要之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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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消防機關聯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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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防災計畫製作或變更完成後,應於十五日內依附件 1  向當地│
│  消防機關提報。                                            │
│2.保安監督人遴用或解任後時,應於十五日內依附件 2  向當地消防│
│  機關提報。                                                │
│3.實施通報、滅火、避難訓練時,應於七日前填註附件 3  向當地消│
│  防機關提報,並報告其結果。                                │
│4.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結果報告之處置及保存。                    │
│5.遇有增建、改建、修建等施工時,應另訂定施工中消防防災計畫,│
│  並於開工前報消防機關核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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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場所安全管理對策—以爆竹煙火工廠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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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運安全                                              │
│      1.廠區間之原料、成品或半成品之搬運機具、車輛,應有明顯│
│        「危險」警告之標示,且搬運過程應遮蔽嚴密。          │
│      2.搬運人員在場所內應禁煙,且工作服與裝卸工具不得沾有火│
│        藥。                                                │
│      3.搬運時,車行速度應平穩,保持在10公里以下。          │
│      4.廠區道路應平整無坑洞,以及避免急轉彎或陡坡之路段。  │
│      5.裝卸時應輕裝、輕卸、嚴禁碰撞、摩擦、拋擲、或劇烈震動│
│        。                                                  │
│      6.裝載原料、成品或半成品不得超過車體之高度。          │
│(二)製程安全                                              │
│      1.預防措施                                            │
│     (1)限量領火藥,以使製造場所滯留火藥降到最低。        │
│     (2)填裝火藥必須在獨立場所,製造平台應儘量靠近窗戶,並│
│          預留較為寬鬆之空間。                              │
│     (3)成品或半成品完成後,應立即送到另一作業或儲存場所,│
│          避免滯留過多之物品。                              │
│     (4)有效監督用火、用電之管理,並防止靜電及摩擦產生火花│
│          。                                                │
│      2.爆炸的控制                                          │
│     (1)選用能耐受爆炸最大壓力之設備。                    │
│     (2)設計爆炸壓力之引導及宣洩管道。                    │
│     (3)於爆炸初期利用抑制(滅火)設備防止爆炸的擴大。    │
│     (4)利用隔離設計或安全距離降低爆炸的傳播效果。        │
│(三)處理作業                                              │
│      爆竹煙火製造流程可分為原料製造與成品製造兩階段,而主要│
│      製成原料有黑火藥(木炭、硫黃、硝酸鉀混合)、煙火劑(氯│
│      酸鹽類、金屬粉)。另成品製造可分為爆竹類及煙火類兩種。│
│      玆分別將其製成作業說明如下:                          │
│      1.原料製造流程                                        │
│     (1)原料準備                                          │
│          黑火藥之原料必須來自於合法工廠製造,並經一定檢驗合│
│          格,且注意其保存期限及避免受潮。                  │
│     (2)混合                                              │
│          係指由木炭、硫黃、硝酸鉀等三種原料混合而成黑火藥,│
│          過程易生爆炸,必須在單獨居室內進行,禁止使用鐵製工│
│          具攪伴混合。                                      │
│     (3)磨藥                                              │
│          將混合過後之原料經由球磨、電碾、手工碾磨等方式將黑│
│          火藥磨成細粉,每次磨藥之藥量、磨藥速度須嚴格控制。│
│     (4)篩藥                                              │
│          將磨成之藥粉透過篩選設備去除不良之雜質,此時須注意│
│          防止靜電之發生。                                  │
│     (5)壓藥造粒                                          │
│          為了有效控制火藥燃燒速度,須將含有水份之黑火藥壓藥│
│          並造粒,須使用銅製或鋁製材質之製造機器,過程須防止│
│          靜電或摩擦火花。                                  │
│     (6)乾燥                                              │
│          去除造粒黑火藥之水份,其方法有曬乾、熱風乾燥、紅外│
│          線乾燥等。注意控制每次乾燥之劑量或溫度。          │
│      2.成品製成流程                                        │
│        裁紙→捲筒→捆筒→切筒→封筒口→栓筒口→裝藥→塞泥蓋│
│        (塞子)→插引火線→編結成串→包裝→入庫儲存        │
│(四)儲存場所安全                                          │
│      1.製造原料、半成品、成品必須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及分室堆│
│        放儲存,最好用框架或高架維護固定。                  │
│      2.製造原料、半成品、成品外觀須有明顯標示,包括原料名稱│
│        、製造日期、危險等級及數量(重量)。                │
│      3.倉庫內堆放之物品,須預留適當之走道、高度及通風位置。│
│      4.倉庫內須裝有溫度計及濕度計,避免高溫或受潮之現象。  │
│      5.嚴禁在倉庫內進行打包、裝箱、拆箱等容易引起火災之行為│
│        。                                                  │
│      6.保持倉庫之整潔,不得堆放其它非經許可之物品。        │
│      7.庫內照明應採用防爆照明燈,外部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  │
│(五)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運轉及操作要領                      │
│      所有爆竹煙火原料當中,氯酸鹽類屬於強氧化劑之高度危險物│
│      品,因此在處理此一原料物之過程,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      1.由於氯酸鹽類長期儲放容易結塊,在重新搗碎過程,並注意│
│        有無其它雜質混入。                                  │
│      2.要有獨立之搗碎、篩選場所,保持與其它作業場所適當之距│
│        離。                                                │
│      3.每次應限量作業處理,儘量避免原料堆積存放。當天領用,│
│        當天使用完畢。                                      │
│      4.搗碎機具應採用銅製或鋁製材質,避免靜電火花之產生,且│
│        每次使用前機具應清洗乾淨。                          │
│      5.場所及製造設備應有避免產生靜電之措施。              │
│(六)安全維護設施外觀檢查及性能檢查                        │
│      有關安全維護設施外觀檢查及性能檢查,參考第六項「廠區消│
│      防安全設備及其它設施檢查與維修」                      │
│(七)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
│      1.用火設備之注意事項                                  │
│     (1)使用火之設備其周圍均以斷熱材料或不燃材料建構。    │
│     (2)確保用火設備之安全維護。                          │
│     (3)防止物體掉落損及設備。                            │
│     (4)使用正確之燃料,注意勿隨意更換。                  │
│     (5)有發生異常燃燒之虞者,應裝設防止異常燃燒之安全裝置│
│          。                                                │
│     (6)燃料箱、配管、容器等應防止傾覆或撞擊。            │
│      2.用電之注意事項                                      │
│     (1)電燈、電阻器等有發熱部之設備,應檢查有無過熱之虞。│
│     (2)檢查電線包覆有無損傷、充電部有無露出等可能造成漏電│
│          或短路之現象。                                    │
│     (3)開關、插頭等有無因接觸不良而發熱或短路之現象。    │
│     (4)使用多孔插頭座,有無超過配線容許電流量,保險絲有無│
│          使用鐵絲等不當物品代替。                          │
│     (5)塑膠電線有無用釘子固定使用。                      │
│     (6)防止場所靜電之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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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廠區消防安全設備及其它設施檢查與維修                    │
├──────────────────────────────┤
│(一)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
│      1.管理權人為維護管理消防安全設備,應訂定「消防安全設備│
│        之檢查實施計畫」(如附件 4),並且定期依規定委託消防│
│        設備師(士)或檢修機構進行檢修。                    │
│      2.本場所委託  ○○消防公司  進行檢修。                │
│(二)其它設施之檢查與維修                                  │
│      保安監督人應對場所內之防火避難設施、使用火氣設備、公共│
│      危險物品設施、電氣設備等實施自主檢查,其實施計畫應明訂│
│      於「保安監督自主檢查計畫」中(如附件 5),且應說明每隔│
│      多久時間檢查乙次。                                    │
│      1.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結果應詳細填註於附件 6  。    │
│      2.防火員應對所有火源(瓦斯爐、火爐、吸菸、鍋爐)、瓦斯│
│        、電氣設施進行檢查、管理,並依火災預防編組表(詳如附│
│        件 7-8)明定各區之防火責任者、防火員。              │
│      3.使用火源設備之自行檢查結果應詳細填註於附件 9  。    │
│      4.公共危險物品之安全維護設施、外觀檢查及性能自行檢查應│
│        詳細填註於附件 10 。                                │
│      5.電氣設施之自行檢查結果應詳細填註於附件 11  。       │
├──────────────────────────────┤
│七、場所施工安全對策                                        │
├──────────────────────────────┤
│1.雙方之負責人事先應協商設置「○○場所施工安全協商會」,確立│
│  場所整體的安全管理對策,然後依據協議推展防災管理體制。    │
│2.為確保雙方面之連絡體制,施工安全協商會議應定期舉行,對於施│
│  工之進行狀況、防災對策、教育訓練等之實施,隨時檢討改進。  │
│3.施工部分之保安監督人對於該施工現場之作業人員,應嚴格要求其│
│  遵守施工安全管理事項。                                    │
│4.施工中其消防安全設備仍非維持有效狀態不可,若因施工之原因,│
│  不得已必須停用時,應依施工內容,採取必要之代替措施。      │
│5.施工場所因器材機械等設備搬入,極易雜亂,必須整理清掃,隨時│
│  保持避難通道之暢通,採取防止施工中起火之對策。            │
│6.在施工現場或明顯之處所,應分別將災害發生時之通報連絡處所、│
│  電話號碼、處理火氣之滅火準備、吸煙管理等作業人員一般遵守事│
│  項揭示週知。                                              │
│7.施工現場與使用現場應作防火區劃。                          │
│8.因施工而對走廊、通道、樓梯等構成妨礙者,應設置替代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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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員工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教育訓練                            │
├──────────────────────────────┤
│員工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教育訓練依其性質可分為職前講習、常年訓練│
│、技能訓練等三項,有關實施要項如下:                        │
│1.職前講習:新進員工需經一天至一週之職前講習。內容包括:操作│
│  技術訓練、安全衛生訓練、防護器具使用訓練、裝卸作業安全訓練│
│  、消防設備系統及監測系統操作訓練等課程。                  │
│2.自衛消防編組訓練:為使工廠員工保持危險事故之處理能力,應定│
│  期辦理自衛消防編組訓練,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事先通報當地│
│  消防機關。有關自衛消防訓練計畫項目如附件 12。             │
│3.技能訓練:各工廠應視其工作性質及生產技術,訓練員工應具備之│
│  技能與安全常識,其內容包括:機器故障排除技能、化學原料反應│
│  之危險性常識、特種化學物質或毒性化學物質之處理技術等訓練。│
├──────────────────────────────┤
│九、自衛消防運作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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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衛消防編組                                          │
│      1.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為使損害減至最低,以○○為自衛│
│        消防隊長,實施自衛消防編組,其編組表如附件 13.14  。│
│      2.自衛消防隊之裝備,平時應做好維護保養工作。自衛消防隊│
│        裝備表如附件 15 。                                  │
│(二)夜間、假日之運作編組                                  │
│      應製作「夜間、假日自衛消防編組」(如附件 16) ,夜間、│
│      假日發生火災或其他災害時,應依「夜間、假日自衛消防編組│
│      」進行初期滅火活動。                                  │
│(三)緊急通報聯絡步驟如附件 17 。                          │
│(四)非正常緊急停機應變措施如下:                          │
│      1.通報場所應變管理中心。                              │
│      2.立刻停止一切運轉設備。                              │
│      3.關閉緊急遮斷閥。                                    │
│      4.初步查明停機或故障之原因。                          │
│      5.準備滅火措施。                                      │
│      6.通知自衛消防編組預備待命。                          │
├──────────────────────────────┤
│十、洩漏、爆炸等意外事故之應變措施                          │
├──────────────────────────────┤
│(一)洩漏時之應變措施                                      │
│      1.人命救助第一優先。                                  │
│      2.有爆炸危險時,其警戒範圍儘量擴大,並禁止非救災人員進│
│        入警戒區內。                                        │
│      3.若係瓦斯或有毒氣體洩漏,必須透過各種廣播、傳播媒體對│
│        下風居民進行勸告儘速避難。                          │
│      4.指導避難之同時,並告知關閉使用中之電器及火源。      │
│      5.面積廣闊時,應集中一方面進行搶救。                  │
│      6.隨時注意風向變化,注意搶救隊員安全,最好以輪流方式,│
│        避免過度勞累。                                      │
│      7.搶救若需耗費長時間,應準備應急之醫療與飲用食品。    │
│(二)爆炸(燃燒)的應變要領:                              │
│      1.建築物與危險物品同時發生火災時,採取守勢的防禦行動。│
│      2.阻止蔓延應比熄滅火災行動優先。                      │
│      3.阻止蔓延行動,應先將未燃容器(槽、鋼瓶、桶)予以冷卻│
│        及搬運危險物品至安全地帶。                          │
│      4.先確定火場內燃燒物品的種類和性質,再採取適當的滅火手│
│        段。                                                │
│      5.基本資料在平時就應準備妥善,以謀求隨時都可以在火災現│
│        場上應用。                                          │
│      6.燃燒有毒氣體時,必須穿著空氣呼吸器具,並由上風位置進│
│        行滅火。                                            │
├──────────────────────────────┤
│十一、地震預防措施                                          │
├──────────────────────────────┤
│1.感覺到地震時應即關閉火源及瓦斯。                          │
│2.檢查公共危險物品有無掉落,傾倒之虞。                      │
│3.檢查燃氣設備、用火器具有無防止掉落措施,以及燃料自動停止裝│
│  置之動作狀況。                                            │
│4.檢查附屬在建築物之設施如廣告招牌、窗框、外壁等及陳列物品有│
│  無倒塌、掉落、鬆脫等現象。                                │
│5.地震時不可匆忙往外跑,尤其是在有公共危險物外漏、房屋倒塌及│
│  玻璃掉落之虞時。                                          │
│6.由收音機、電視蒐集情報(避免使用電話佔線)                │
│7.掌握人數,避難到安全處所(往○○○避難)                  │
├──────────────────────────────┤
│十二、紀錄之製作及保存                                      │
├──────────────────────────────┤
│1.場所管理權人將消防防災計畫向消防機關申報完畢後,交由保安監│
│  督人保存妥當。                                            │
│2.有關計畫內容,如人員、連絡方式、訓練等內容有所異動時,必須│
│  隨時更改防災計畫內容。                                    │
│3.遇有災變時,須針對事故調查之結果,修改消防防災計畫之內容。│
├──────────────────────────────┤
│十三、避難逃生路線                                          │
├──────────────────────────────┤
│1.保安監督人應製作避難逃生路線圖,清楚標示各區消防安全設備位│
│  置及通往室外之避難逃生路線,張貼於從業人員及進出人員顯而易│
│  見之位置。                                                │
│2.樓梯、走廊、出入口、通道等避難路線不得放置物品。          │
│3.室外樓梯、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之緊急出入口不得設鎖│
│  。                                                        │
│4.屋頂設有避難場所時,其屋頂及通往屋頂之避難路線,不得放置妨│
│  礙避難之物品。                                            │
│5.平時應保持防火門正常動作,不得放置妨礙防火門機能之物品。  │
│6.避難路線及滅火器、室內消防栓之週邊,應經常整理,不得放置妨│
│  礙避難逃生及滅火之物品。                                  │
├──────────────────────────────┤
│十四、廠區平面配置圖                                        │
├──────────────────────────────┤
│(一)製作廠區平面配置圖應包括下列事項:                    │
│      1.工廠消防防災計畫所附之廠區配置圖:包括一般(行政)場│
│        所、危險物品作業場所及安全防護場所(設施)及相關場所│
│        之位置。                                            │
│      2.一般(行政)場所:主要包括行政辦公地點、餐廳、員工宿│
│        舍、警衛室等主要建築物。                            │
│      3.危險物品作業場所:主要包括危險物品原料及成品及半成品│
│        貯存場所、製造、分裝作業場所、鍋爐儲槽、化學實驗室等│
│        容易起火之危險性場所。                              │
│      4.安全防護場所(設施):主要包括值日室(控制室)、工廠│
│        救災車輛裝備貯放場所(例如化學車、泡沫原液桶、空氣呼│
│        吸器、化學防護衣、消防衣帽等安全防護器材)、消防水源│
│        、地上消防栓、防護牆等。                            │
│      5.廠區配置圖須標示清楚,例如各場所(設施)之相對位置、│
│        大小、距離。                                        │
│      6.配置圖須註明場區實際距離或比例尺、重要圖例、方位及其│
│        它有利於救災之必要事項。                            │
│(二)保安監督人應製作廠區平面配置圖,如附件 18 。          │
├──────────────────────────────┤
│十五、緊急聯絡電話                                          │
├────────┬────┬─────┬──────────┤
│火警救護        │○○○  │          │                    │
├────────┼────┼─────┼──────────┤
│瓦斯公司        │○○○○│          │                    │
├────────┼────┼─────┼──────────┤
│電力公司        │○○○○│          │                    │
├────────┼────┼─────┼──────────┤
│公司主管        │○○○○│          │                    │
├────────┼────┼─────┼──────────┤
│危險物品諮詢專線│○○○○│          │                    │
├────────┴────┴─────┴──────────┤
│十六、其他防災必要事項                                      │
├──────────────────────────────┤
│                                                            │
│                                                            │
│                                                            │
│                                                            │
├──────────────────────────────┤
│十七、實施日期                                              │
├──────────────────────────────┤
│本計畫自  ○  年  ○  月  ○  日開始實施。                  │
│        ───  ───  ───                              │
│本計畫製作完成後或有變更時,應即填註附件 1  報當地消防機關。│
│                                        ──                │
│管理權人  ○○○    職稱  ○○○  姓名  ○○○  簽章        │
│        ──────    ─────    ─────            │
│保安監督人  ○○○  職稱  ○○○  姓名  ○○○  簽章        │
│          ─────    ─────    ─────            │
└──────────────────────────────┘

  附件名稱一覽表
┌────┬───────────────┬─────────┐
│附件    │名稱                          │備註              │
├────┼───────────────┼─────────┤
│附件1  │消防防災計畫製作(變更)提報表│                  │
├────┼───────────────┼─────────┤
│附件2  │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遴派提報表  │                  │
├────┼───────────────┼─────────┤
│附件3  │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通報表    │                  │
├────┼───────────────┼─────────┤
│附件4  │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實施計畫      │                  │
├────┼───────────────┼─────────┤
│附件5  │保安監督自主檢查計畫          │                  │
├────┼───────────────┼─────────┤
│附件6  │防火避難設施自行檢查紀錄表    │                  │
├────┼───────────────┼─────────┤
│附件7  │火災預防管理編組表            │                  │
├────┼───────────────┼─────────┤
│附件8  │火災預防體系分工表            │                  │
├────┼───────────────┼─────────┤
│附件9  │使用火源設施自行檢查紀錄表    │                  │
├────┼───────────────┼─────────┤
│附件10│公共危險物品安全設施檢查紀錄表│                  │
├────┼───────────────┼─────────┤
│附件11│電氣設施自行檢查記錄表        │                  │
├────┼───────────────┼─────────┤
│附件12│自衛消防訓練計畫              │                  │
├────┼───────────────┼─────────┤
│附件13│自衛消防編組表                │                  │
├────┼───────────────┼─────────┤
│附件14│自衛消防編組名冊              │                  │
├────┼───────────────┼─────────┤
│附件15│自衛消防隊裝備一覽表          │                  │
├────┼───────────────┼─────────┤
│附件16│夜間、假日自衛消防編組表      │                  │
├────┼───────────────┼─────────┤
│附件17│緊急通報連絡步驟              │                  │
├────┼───────────────┼─────────┤
│附件18│廠區平面配置圖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