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時機及應進駐機關(單位、團體)規定如下:
(一)風災
1.二級開設:
(1)開設時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中央氣象局)發布海
上颱風警報後,經內政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內政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
室、國防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
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國家搜救指
揮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派員進駐,進行防颱準備及宣
導事宜,並得視颱風強度及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
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2.一級開設:
(1)開設時機: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預測颱風暴風
圈將於十八小時內接觸陸地時。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內政部通知風災二級進駐機關及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
署、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
,並得視颱風強度及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
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二)震災
1.開設時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內政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1)中央氣象局發布之地震震度達六級以上。
(2)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亟待救助。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內政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外交部、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
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
委員會、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
中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派員
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
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三)火災、爆炸災害
1.開設時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內政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1)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有持續擴大燃燒,無
法有效控制,亟待救助。
(2)火災、爆炸災害發生地點在重要場所(政府辦公廳舍或首長公
館等)或重要公共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失蹤,亟待救助。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內政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國防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處理各
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
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3.勞工作業場所發生火災、爆炸災害時,由內政部通知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進駐;經濟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其他相關機關所轄作
業場所發生火災或爆炸災害時,則由各該機關通知前目有關機關
(單位、團體)執行相關災害應變措施。
(四)水災
1.二級開設:
(1)開設時機:中央氣象局連續發布豪雨特報,二十四小時累積雨
量達二百毫米以上,經經濟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經濟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
室、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
員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
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
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2.一級開設:
(1)開設時機:中央氣象局發布超大豪雨特報且二十四小時累積雨
量達三百五十毫米以上,或中央氣象局解除海上陸上颱風警報
後,仍持續發布超大豪雨特報,經經濟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經濟部通知水災二級進駐機關及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中華民國紅十
字會總會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
,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
駐。
(五)旱災
1.開設時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旱象持續惡化,無法有效控制,
經經濟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1)公共給水缺水率達百分之三十以上。
(2)農業給水缺水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經濟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
生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
,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
後,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或得以定期召開工作
會議方式運作。
(六)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
1.開設時機:
(1)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估計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經濟部研判
有開設必要者:
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有持續擴大蔓延,
無法有效控制。
污染面積達一平方公里以上,無法有效控制。
(2)輸電線路災害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或十所以上一次
變電所全部停電,預估在四十八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且
情況持續惡化,無法有效控制,經經濟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經濟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
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七)寒害
1.開設時機:中央氣象局發布臺灣地區平地氣溫將降至攝氏六度以
下,連續二十四小時之低溫特報,有重大農業損失等災情發生之
虞,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判有開設之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知行政院災害
防救辦公室、內政部、國防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處理
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
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八)土石流災害
1.開設時機:土石流災害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
重,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知行政院災害
防救辦公室、內政部、國防部、經濟部、交通部、教育部、行政
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原住民族
委員會、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國家
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派員進駐,處理各項
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
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九)空難
1.開設時機:航空器運作中發生事故,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
蹤,且災情嚴重,經交通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交通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法務部、經濟部、行政院新聞局、
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
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
派員進駐。
(十)海難
1.開設時機:我國臺北飛航情報區內發生海難事故,船舶損害嚴重
,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經交通部研判有
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交通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經濟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
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
執行相關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
,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十一)陸上交通事故
1.開設時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交通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1)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有擴大之虞,
亟待救助。
(2)重要交通設施嚴重損壞,造成交通阻斷。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交通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
室、內政部、國防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
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
體)派員進駐。
3.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或其他相關機關所轄交通設施發生
重大事故時,由各該機關通知前目規定之有關機關(單位、團
體)執行相關災害應變措施。
(十二)毒性化學物質災害
1.開設時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研判有開設
必要者:
(1)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亟待救助。
(2)污染面積達一平方公里以上,無法有效控制。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通知行政院災
害防救辦公室、內政部、國防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新
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執行相關緊急應變事
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
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十三)礦災
1.開設時機: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亟待
救助,經經濟部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經濟部通知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
室、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
執行相關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
後,通知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
(十四)森林火災
1.開設時機:森林火災被害面積達五十公頃或草生地達一百公頃
以上,且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2.進駐機關(單位、團體):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知行政院災
害防救辦公室、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行政院新聞局、行
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
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派員進駐,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
並得視災害影響程度及災情狀況,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
其他機關(單位、團體)派員進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