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勇消防人員除總隊長、副總隊長及顧問外,年齡規定如下: 一、總隊之人員為七十歲以下。 二、大隊之人員為六十八歲以下。 三、中隊之人員為六十五歲以下。 四、分隊之人員為六十歲以下。 五、專責協助防災教育宣導之分隊人員為六十五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