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法規名稱:
災害防救法 (91/05/29修正)
第 39-1 條
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致遭遇危難,並由災害應變中心進行搜救而獲
救者,該中心得就搜救所需費用請求支付之。
前項請求支付之執行機關、時機及程序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