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8
八、洩漏、爆炸等意外事故之應變措施
(一)洩漏時之應變措施
      1.人命救助第一優先。
      2.有爆炸危險時,其警戒範圍儘量擴大,並禁止非救災人員進入警
        戒區內。
      3.若係瓦斯或有毒氣體洩漏,必須透過各種廣播、傳播媒體對下風
        居民進行勸告儘速避難。
      4.指導避難之同時,並告知關閉使用中之電器及火源。
      5.面積廣闊時,應集中一方面進行搶救。
      6.隨時注意風向變化,注意搶救隊員安全,最好以輪流方式,避免
        過度勞累。
      7.搶救若需耗費長時間,應準備應急之醫療與飲用食品。
      8.發生洩漏時,應立即關閉開關或停止輸送作業。
(二)爆炸(燃燒)的應變要領
      1.建築物與危險物品同時發生火災時,採取守勢的防禦行動。
      2.阻止蔓延應比熄滅火災行動優先。
      3.阻止蔓延行動,應先將未燃容器(槽、鋼瓶、桶)予以冷卻及搬
        運危險物品至安全地帶。
      4.先確定火場內燃燒物品的種類和性質,再採取適當的滅火手段。
      5.基本資料在平時就應準備妥善,以謀求隨時都可以在火災現場上
        應用。
      6.燃燒有毒氣體時,必須穿著空氣呼吸器具,並由上風位置進行滅
        火。
      7.發生爆炸或燃燒時,應立即關閉開關或停止輸送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