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法令查詢系統          匯出時間:113/03/29 14:15

首尾條文

法規名稱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110/11/10 修正)
本辦法依消防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日修正發布條文,除第七十三條之二施
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