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災害防救法第 14 條。
壹拾壹、其他事項: 一、擔任先遣人員者(除協調員 2 及資通訊人員),若無派駐任務 時,原則上無需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服勤(即無需簽到),惟必 要時,奉署長同意後,協助支援其他工作。 二、擔任先遣人員者,仍需納入本署平日輪值編排: (一)平日輪值若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本署緊急應變小組接班 人員完成報到與交接後,先遣人員即暫停平日輪值。 (二)若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未開設,先遣人員於輪值時段受指派前往 災區,則原平日輪值工作由當日輪值同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