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 ,並防護消防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特制定本法。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