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依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配合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一條變更 為第六十五條,爰修正本細則之訂定依據。
本條未修正。
本細則訂定之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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