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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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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老人與避難弱者(以下簡稱老人等)由於注意力較低及行動緩
    慢,當火災發生時,因避難不及而於火場喪生,為降低高齡化社會火
    災的發生率及老人等死亡率,並指導改善老人等居家消防安全現況,
    建構一個安全的生活空間,特制定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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