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2
二、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執行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災害防救政策、推動重大災害防救任
      務及措施。
(二)規劃災害防救基本方針。
(三)擬訂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四)審查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五)協調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或地區災害防救計畫間牴觸無法解決事項
      。
(六)協調金融機構就災區民眾所需重建資金事項。
(七)督導、考核、協調各級政府災害防救相關事項及應變措施。
(八)其他法令規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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