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目的: 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十四條及中央災 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七點及第七點之一相關事項 ,建立本署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平時及災時運作機制,以提升重大災害 處理作業效能,增進初期應變並順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以下簡稱應 變中心)災情查報、彙整、通報、分析、研判等災害緊急應變事宜, 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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