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防法 (113/11/29 修正)
第 25-8 條
各級消防機關應考量消防人員性別、年齡、身心障礙等因素之特殊需要提
供適當之環境、安全衛生防護設備及措施。
各級消防機關對於女性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二年之消防人員,除應提供適
當之環境、安全衛生防護設備及措施外,並應依醫師適性評估建議,採取
勤務調整或必要之健康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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