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認可標示之附加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於產品本體上明顯易見處,以不易脫落之方式附加認可標示。 二、產品之其他標識或文字不得與認可標示混淆或使消費者不易辨別。
參考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要點第二十五點,明定個別認可標示之附加方式, 俾作為業者遵循及消費者辨識之依據。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