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5/11/01
一、參照經濟部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其所用之倍數、分數之名稱、定義及代號規定,將
巴斯卡修正為帕斯卡。
二、另鑑於業界及消防單位習慣壓力以 kg/cm2 表示,爰將其與國際通用單位(百萬
帕斯卡)併列。
- 91/10/01
一、為使可燃性高壓氣體定義更為明確,爰修正文字用語。
二、壓力單位改用國際通用單位,一巴斯卡為一牛頓之力作用於一平方公尺之面積所
產生之壓力。巴斯卡單位為 N/m2。.
- 88/10/20
參照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二條,有關高壓氣體之規定及配合消防法以易燃、易爆
之可燃性氣體為主要管理對象之立法精神,爰訂本辦法可燃性高壓氣體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