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防法 (113/11/29 修正)
第 47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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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3/11/29
一、考量本次修正條文涉及工廠、倉庫及儲存場所設置風險標示板,強化消防防護計
    畫及消防防災計畫實際執行,需有政策宣導期俾利各該場所配合,另增訂第三章
    之一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各級消防機關亦需有準備作業期間,爰增訂第
    二項規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二、原條文列為第一項,內容未修正。
84/08/11
條次變更,條文未修正。
74/11/29
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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