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督導項目 一、關於消防勤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二、關於消防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三、民眾陳情、申訴案件之督導與調查事項。 四、消防 (義消) 人員因公傷病、遭遇家庭變故或非因公重大疾病時,代 表署長慰問。 五、宣達署長理念與作為。 六、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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