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廣播設備,依左列規定裝置:
一 距揚聲器一公尺處所測得之音壓應符合左表規定:
揚聲器種類:L級,音壓: 92 分貝以上
揚聲器種類:M級,音壓: 87 分貝以上 92 分貝未滿
揚聲器種類:S級,音壓: 84 分貝以上 87 分貝未滿
二 揚聲器應依左列規定裝置:
(一) 廣播區域超過一百平方公尺時,應設L級揚聲器。
(二) 廣播區域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一百平方公尺以下時,應設L級或M級
揚聲器。
(三) 廣播區域在五十平方公尺以下時,應設L級、M級或S級揚聲器。
(四) 從各廣播區域內任一點至揚聲器之水平距離不得大於十公尺。但居
室樓地板面積在六平方公尺或由居室通往地面之主要走廊及通道樓
地板面積在六平方公尺以下,其他非居室部分樓地板面積在三十平
方公尺以下,且該區域與相鄰接區域揚聲器之水平距離相距八公尺
以下時,得免設。
(五) 設於樓梯稅斜坡通道時,至少垂直距離每十五公尺應設一個L級揚
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