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火警分區,依下列規定設置火警發信機: 一、按鈕按下時,能即刻發出火警音響。 二、按鈕前有防止隨意撥弄之保護板。 三、附設緊急電話插座。 四、裝置於屋外之火警發信機,具防水之性能。 五、火警發信機之構造及功能符合 CNS、八八七六之規定。 二樓層共用一火警分區者,火警發信機應分別設置。但樓梯或管道間之火 警分區,得免設。
每一火警分區,依下列規定設置火警發信機: 一、按鈕按下時,能即刻發出火警音響。 二、按鈕前有防止隨意撥弄之保護板。 三、附設緊急電話插座。 四、裝置於屋外之火警發信機,具防水之性能。 二樓層共用一火警分區者,火警發信機應分別設置。但樓梯或管道間之火 警分區,得免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