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站維運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112/10/19 檢視歷史法規
發布文號:消署資字第1120700274號
一、目的
    為落實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管理工作,強化
    網站資訊之正確性、完整性、即時性、美觀性、互動性及安全性,增
    進網際網路便民服務效能,特訂定本要點。
二、適用範圍
    本署網際網路伺服主機(www.nfa.gov.tw)上之資料。
三、網站維運會議
(一)本會議設由本署資訊單位業管副署長或署長指定之副署長兼任,副
      召集人一人,由資通作業中心主管兼任,委員十二至十九員,由本
      署各單位暨所屬機構主管或副主管擔任。
(二)得併本署其他相關會議辦理,必要時由召集人隨時召開會議。
(三)會議召開時,得視需要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員列席,會議作業
      經費,由本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四)若議題簡單且僅涉及部分單位,得由副召集人召集相關單位召開線
      上會議,將會議記錄提供前述單位表示意見後,彙整簽核,做成決
      議。
四、權責分工
(一)資通作業中心
      1.行政作業及技術支援。
      2.網站後台操作諮詢及版本維護。
      3.網站後台管理系統各項功能權限設定與管理。
      4.審查網站承商每月提報之維運分析報告。
      5.接獲有關網站內容錯誤、過時、漏登或其他不合宜資料之情事,
        以及其他有關網站須各單位配合之事項,填具「內政部消防署全
        球資訊網分辦單」(附件一),主管單位應於收到分辦單二日內
        處理完畢,填妥辦理情形經主管核章送回資通作業中心確認無誤
        後解除列管。
      6.每年提供及產製網站績效評核相關參考數據,併同「七、績效評
        核」辦理。
      7.辦理機房管理、頻寬流量監控、設立防火牆及網站安全防禦機制
        等。
(二)管理人員
      本署各單位應指派所轄網站單元管理人員及督導長官(科長以上)
      各一名,其任務如下:
      1.若需新增、修改或移除網站單元名稱及架構,經主管單位討論呈
        現方式及內容後簽會資通作業中心,於奉核後影送資通作業中心
        處理。
      2.應協助單位所轄網站單元各項資料之上稿及異動。
      3.每月應對於所轄網站單元內超連結、資料內容至少進行檢查一次
        ,確認其時效性、豐富性及正確性,並於網站維運會議中說明辦
        理情形。
► 下載附件圖表
五、網頁內容更新及功能維護流程說明
(一)除上級有特殊指示外,各單位應依自身權責及業務內容進行網站資
      料維運,若有爭議則依資料來源或網站維運會議決議辦理。
(二)網站單元主管單位負責蒐集、彙整及提供,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
(三)各項上稿資料應自行認定評估,具機密性、敏感性或未經當事人同
      意之個人資料(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上網公布。
(四)公開資料時,應考量如資料有他機關或民眾再利用價值且無前項不
      可公布事項時,儘量採取便於擷取或複製的形式提供資料。如 PDF
      等檔案應避免以掃描方式產生,應以電子轉檔並開放複製權限。
(五)除非必要情況或下載專區上稿時,各項上稿資料應提供頁面內容,
      再提供附件供使用者進一步下載瞭解,勿直接提供檔案。
(六)各網站主管單位應於單位主責辦理各項公開活動前後,將活動預告
      及辦理成果上稿。其活動預告應於辦理日期開始日前三天(含)完
      成上稿作業,活動成果最遲應於結束翌日起二十天(含)內上稿發
      佈辦理情形或成效。
(七)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
      施計畫」,上稿內含附加電子文件時,若為可編輯性質文件應至少
      提供 ODF(Open Document Format)格式檔案;不可編輯性質文件
      應至少提供 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格式檔案。
(八)各網站單元主管單位應考量民眾瀏覽需求:階層設計以首頁不超過
      三次點擊可見到內容且便利民眾瀏覽為原則。未必要以組室單位名
      稱區分。
(九)遇消防人員殉職,網站顏色調整為黑白至公祭結束。
六、網站權限帳號管理原則
(一)網站後台管理系統之帳號及密碼應自行妥善保管,各網站主管單位
      不得跨單位共用。
(二)各網站主管單位異動需申請新帳號或異動權限時,應填具「內政部
      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站管理系統權限申請表」(附件二),經單位主
      管核可,逕送資通作業中心辦理。
► 下載附件圖表
七、績效評核
(一)本署全球資訊網績效評核以每年辦理二次為原則,相關期程及範圍
      配合本署績效評核作業或網站維運會議決議進行;每年辦理績效評
      核成績之平均分,將列入本署年度績效評核作業之評分標準參考。
(二)績效評核受評對象以本署各單位及所屬機構為原則,並依網站維運
      會議決議調整。
(三)評核作業前,由資通作業中心撰提「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站維
      運績效指標(如附件三)」供受評單位參考。
► 下載附件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