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即時報報表分為災情明細表、速報表、彙總表及災害應變處置報告四
種,有關通報作業程序如下:
(一)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進駐機關(單位)
應彙整所屬機關(構)所填報災情明細表,填具速報表,並依附表
1-1a 彙總表與附件 6 災害應變處置報告,就有關業管權責項目
填報(通報流程如附件 1),通報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彙總。
(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
進駐機關(單位),應迅速查明災情,填報速報表(附表 2-1a 、
2-2a、2-3a、2-4a、2-5a、2-6a),通報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相關
業務主管機關(單位)彙總(附表 2-1、2-2、2-3、2-4、2-5、
2-6 )。
(三)有關上開填報表式與災害應變處置報告內容,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
管機關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應每 3 小時彙整
更新,必要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得隨時請其提供。
► 下載附件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