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訪談要領:
(一)文字及談話內容:談話的內容應簡明、易懂,不可過於艱澀,致受
訪談者無法完全知悉談話內容之重點所在。
(二)語氣或語調:儘量使用平和的語調,使受訪談者可以心平氣的陳述
其於火災發生時,火災現場所發現的各種情形。
(三)聽:訪談者應仔細聆聽受訪談者陳述之內容,並應先待其全部陳述
完畢後,再進行訪談及製作談話記錄。
(四)紀錄:訪談者應詳細逐項地重點記錄受訪談者所陳述內容,並應於
完成記錄後逐項詢問受訪談者是否完整無誤。
(五)分析:將受訪談者所陳述內容加以分析,以了解是否有不實之陳述
及前後矛盾的情形。
(六)問題:訪談者提問之問題必須環環相扣,以循序漸進之方法詢問至
欲知悉問題之資訊。
(七)察言觀色:訪談時除仔細聆聽受訪談者陳述外,亦需察言觀色及注
意其肢體動作,以了解受訪談者是否說謊及刻意迴避、閃躲之情形
。
(八)同理心:訪談時應以被訪談者之立場引導對方進入訪談的主題,並
且使其願主動進行合作。
(九)權威及公權力:訪談時應穿著火災調查制服或消防制服,因為制服
係國家公權力的象徵,並且代表著操控局面的掌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