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積極推動本署各組、室、中心、隊 暨所屬各機關辦理電子化政府服務,並加強電子化政府網站服務內容 ,提昇為民服務品質,統籌規劃建立消防業務資訊系統,以全面提升 電子化政府效益,特設電子化政府發展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審議本署綜合規劃之資訊體系事項。 (二)督導與協調各單位資訊化過程之正常運作,包括系統開發、作業標 準及程序建立與維護之順利進行。 (三)協調跨業務單位之業務資訊化有關事項。 (四)考核各項消防業務資訊化之執行情形。 (五)優先分配資源全力推動電子化政府。 (六)加速本署及所屬機關各項業務電子化。 (七)發展整合各項創新服務系統、推動消防業務資訊化,並宣導相關電 子化效益。 (八)加強電子化政府網站服務內容。 (九)其他經長官核定交辦之事項。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署資訊單位業管副署長兼任,副召集人一 人,由資訊室主管兼任,委員十八人至二十五人,由本署各組、室、 中心、隊暨所屬機關主管(或副主管)擔任;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一 至三人由資訊室相關人員兼任之,負責小組庶務工作。
四、本小組每季召開會議,必要時由召集人隨時召開會議;其決議事項經 簽奉署長核定後,移送各相關單位辦理。
五、本小組舉行會議時,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並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