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容器材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液化石油氣容器瓶身之材料,應以平爐或電氣爐煉製之品質均質鋼
料,並使用下列各該列舉之材料或具同等以上性能之材料。
1.CNS2947 〔焊接結構用軋鋼料〕(以 SM400A 、SM400B、SM400C
、SM490A、SM490B、SM490C、SM490YA 、SM490YB 、SM520B、
SM520C 及 SM570 為限)。
2.CNS4273 〔高壓瓦斯容器用鋼板、鋼片及鋼帶〕(以 SG255、
SG295 、SG325 及 SG365 為限)。
(二)製作液化石油氣容器之鋼裙及護圈材料,其材質應使用鋼料。
(三)製作液化石油氣容器之開關護蓋材料,應為可鍛鑄鐵或具有同等以
上物理性能之鋼料。
(四)製作液化石油氣容器及其配件,如有縫隙、裂紋、鱗疊或其他各種
具有損害性之瑕疵者,均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