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輪值人員職責如下:
(一)中心值日官:
1.處理辦公時間以外之緊急應變事項,維護園區安全、安定。
2.監督本中心保全警衛及各進駐服務廠商服勤及作業情形,發現擅
離職守或其他違規行為,應予勸告或糾正之。
3.遇園區發生重大事故必須立即處理者,應立即作妥善之處理,並
將處理情形隨時陳報各級長官,必要時,應作成處置書面報告陳
核。
4.園區臨時有來賓要求參訪時通知本中心承辦人員辦理;倘臨時有
中央或地方高級長官來訪,應即報告科長以上長官並妥適接待,
再適時轉報本署各級長官知悉。
5.發現陌生人員進入園區或隨意逗留時,應偕同保全警衛予以勸離
,必要時並查明原因報核。
6.每日巡視園區各模擬訓練場區之設施使用情形,發現有異常時即
刻通報設施安全科妥處,並巡視園區及宿舍區住宿情形,以避免
發生非必要人員滯留場區或於宿舍區留宿。
7.就寢前應督促保全警衛檢查各辦公室、教室及宿舍區、走道,並
關閉不必要之電燈,以節約用電。
8.翌日清晨注意本署每日剪報資料,若有涉及本中心需處理事項,
應即時逐級回報,並聯繫本中心相關業務承辦人,撰擬Q&A或
新聞稿。
(二)隊部值日官:以處理隊部緊急事務為主,必要時得協助中心值日官
處理園區相關緊急應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