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資通安全範圍及業務分工
資通安全範圍共分十四大項,業務分工如下:
(一)資通安全政策制定及評估:由資訊安全組織及資訊單位負責。
(二)資通安全組織及權責:由資訊安全組織、人事、政風及資訊單位負
責。
(三)資訊資產分類與控管:由資訊及財產管理單位負責。
(四)人員安全管理:由人事及資訊單位負責。
(五)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由資訊單位及秘書室(或總務相關單位)負
責。
(六)運作安全:由資訊單位負責。
(七)通訊安全:由資訊單位負責。
(八)存取控制:由資訊及業務單位負責。
(九)加密措施與密碼管理:由資訊單位負責。
(十)系統開發與維護:由資訊單位負責。
(十一)供應商關係:由資訊單位或總務單位負責。
(十二)資安事故管理:由資訊及業務單位負責。
(十三)營運持續管理:由資訊安全組織或資訊單位負責。
(十四)資通安全措施符合性檢查:由政風及資訊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