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辦理期程、事項及機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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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期程│ 辦理事項 │辦理機關│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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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八│函報災防告警細胞廣播平臺維│國家災害│ │
│年二月二│運執行計畫。 │防救科技│ │
│十三日前│ │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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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八│審查災防告警細胞廣播平臺維│本部消防│ │
│年三月二│運執行計畫,同意後執行。 │署 │ │
│十二日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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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八│1.辦理災防告警細胞廣播平臺│國家災害│ │
│年三月二│ 維運事宜。 │防救科技│ │
│十三日至│2.按季完成相關憑證資料及函│中心 │ │
│一百零九│ 報本部消防署辦理核銷、撥│ │ │
│年十二月│ 款事宜。 │ │ │
│三十一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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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九│提報一百零八年執行成果檢討│國家災害│ │
│年一月三│分析報告。 │防救科技│ │
│十一日前│ │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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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年│提報一百零九年執行成果檢討│國家災害│ │
│一月三十│分析報告。 │防救科技│ │
│一日前 │ │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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