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登錄者(以下簡稱申請登錄者),應繳納下列規費
:
一、書面審查費:新臺幣三千六百元。
二、實地評鑑費:新臺幣二萬六百元。
申請登錄者於書面審查前撤回申請者,退還書面審查費及實地評鑑費;經
中央主管機關書面審查後駁回申請,或於實地評鑑前撤回申請,退還實地
評鑑費。
經實地評鑑不合格,且需再次辦理實地評鑑者,應再繳納實地評鑑費。
申請變更或延展登錄者,應繳納書面審查費;於書面審查前撤回申請者,
退還書面審查費。申請變更經書面審查符合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實
地評鑑必要時,應再繳納實地評鑑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