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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指導原則適用對象為各級消防機關所屬協助救護勤務之義勇消防人
    員及依志願服務法召集協助救護勤務之志工(以下合稱救護義消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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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1/09/22
明定本指導原則適用對象。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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