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級消防機關得視轄區救護案件頻率較高或消防人力不足時段,優先 編排適當救護義消志工協勤。
明定各級消防機關得優先編排救護義消志工之情形。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