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健全本署內部工程管理費支用控管,提升行政效能與品質。
2.範圍 本署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程序之規定。
3.定義 3.1 工程管理費 本程序所稱工程管理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第二點規定,指本署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費用。 3.2 提列工程管理費之百分比,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4.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項目權責,如下表: 4.1 業務單位係指申辦支用項目之單位。 4.2 上表支用項目非屬採購案性質者,應簽奉核定後執行。
5.流程及說明 工程管理費支用流程如流程圖所示。
6.相關規定 行政院「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