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規劃、督導各單位之安全及衛生防護與管理事宜。
(二)督導辦理辦公場所建築、設施及設備之維護及檢修。
(三)督導檢視各項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
(四)督導健康管理之宣導及實施。
(五)督導安全及衛生防護訓練及宣導。
(六)督導本署人員遭受騷擾、恐嚇及威脅等情事之處理。
(七)督導本署人員遭受生命、身體及健康危害等情事之處理。
(八)督導侵害事故發生原因之調查及檢討改進。
(九)辦理其他涉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之防護。
前項各款安全及衛生防護事項之執行,按業務性質由各主管單位辦理
,並提本小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