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製作原則
一、因地制宜
各地因災害類型、所轄幅員大小不同,直轄市、縣(市)政府可自行
決定製作之災害類型及行政區層級,參酌本手冊之相關圖示呈現,並
可納入地方生活及觀光等便民資訊,另倘基於繪製特定目的,直轄市
、縣(市)政府可依需求自行調整圖面內容格式,以擴大防災地圖使
用效能。
二、具易辨識性
考量地區獨特環境條件以及特殊之人、事、物特性,完整分析各地區
面臨之災害以及應有之處置,並清楚標示可能發生之災害類型及地點
、災害影響範圍、避難收容處所、疏散避難方向、防救災設施與設備
等資訊位置。
三、內容完整性
防災地圖內容應呈現完整資訊,以有效傳遞民眾防災訊息。
四、保持常新
由於地形地貌或各項設施,會因大自然或人為破壞而有所改變,原繪
製之相關防災地圖內容,恐受影響有失真之虞,故每年應定期檢討修
訂,圖面所列各項防災資訊如有變更,亦需即時更新,以隨時保持常
新。
五、文字符號
使用之文字或符號應注意國際共通語言或標示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