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國家防災日強化多重媒體訊息管道傳遞訊息實施計畫

修正日期:113/08/26 檢視歷史法規
發布文號:內授消字第1131603952號
一、依據:
    依據行政院 113  年 7  月 1  日院臺忠字第 1135012378 號函頒「
    113 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辦理。
二、目的:
    透過各級政府機關及所屬機關(單位),運用數位看板、電子看板、
    電子佈告欄或液晶電子看板等具有文字跑馬燈效果之設備,於國家防
    災日併同地震警報訊息傳遞演練播送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Cell
    Broadcast Service ,以下簡稱 CBS)警報演練文字訊息,提高宣導
    能見度及密集度,以擴大串連宣導之成效。
三、播放時間:
    113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9 時 21 分。
四、執行機關(單位、場館):
(一)各級政府機關、鄉鎮市區公所、公園、活動中心、集會場所、會議
      室、體育場館、圖書館等。
(二)各交通事業(機場、港口、台鐵、高鐵、捷運、客運、高速公路、
      服務站、遊客服務中心、道路看板等)。
(三)各級學校、幼兒園等。
(四)各醫療院所、銀行等。
(五)其他具有數位看板、電子看板、電子佈告欄或液晶電子看板等具有
      文字跑馬燈效果設備之機關(單位)。
五、配合辦理事項:
(一)前項執行機關(單位、場館)請設定於 113  年 9  月 20 日(星
      期五)9 時 21 分播放「【113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
(二)為確保訊息傳遞時間一致性,本次訊息傳遞時間以中原標準時間校
      正軟體 NTPClock V2.1  所顯示之時間為統一標準時間,下載網址
      :http://www.stdtime.gov.tw/chinese/exe/NTPClock.exe
(三)請各執行機關(單位、場館)以各所屬具有文字跑馬燈效果之設備
      相關字數限制,自行調整上開文字內容。
(四)請各執行機關(單位、場館)於設備播放前揭文字時,拍照上傳至
      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V5gQMGzhVoDtT4SL6 。
六、提報連絡資訊:
    本部消防署承辦人聯絡資訊:陳佳沛科員
    電話:(02)8196-6136
    電子郵件:chiape@n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