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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依據行政院 111  年 6  月 29 日函頒「111 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
    計畫」及本部同日函發「111 年國家防災日重大災害緊急警報訊息傳
    遞演練執行計畫」辦理。
二、目的:
    透過各級政府機關及所屬機關(單位),運用數位看板、電子看板、
    電子佈告欄或液晶電子看板等具有文字跑馬燈效果之設備,於國家防
    災日併同地震警報訊息傳遞演練播送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Cell
    Broadcast Service ,以下簡稱 CBS)警報演練文字訊息,提高宣導
    能見度及密集度,以擴大串連宣導之成效。
三、播放時間:
    111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三)9 時 21 分。
四、執行機關(單位、場館):
(一)各級政府機關、鄉鎮市區公所、公園、活動中心、集會場所、會議
      室、體育場館、圖書館等。
(二)各交通事業(機場、港口、台鐵、高鐵、捷運、客運、高速公路、
      服務站、遊客服務中心、道路看板等)。
(三)各級學校、幼兒園等。
(四)各醫療院所、銀行等。
(五)其他具有數位看板、電子看板、電子佈告欄或液晶電子看板等具有
      文字跑馬燈效果設備之機關(單位)。
五、配合辦理事項:
(一)前項執行機關(單位、場館)請設定於 111  年 9  月 21 日(星
      期三)9 時 21 分播放「【111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二)為確保訊息傳遞時間一致性,本次訊息傳遞時間以中原標準時間校
      正軟體 NTPClock V2.1  所顯示之時間為統一標準時間,下載網址
      :http://www.stdtime.gov.tw/chinese/exe/NTPClock.exe
(三)請各執行機關(單位、場館)以各所屬具有文字跑馬燈效果之設備
      相關字數限制,自行調整上開文字內容。
(四)請各執行機關(單位、場館)於設備播放前揭文字時,拍照上傳至
      Line  群組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部消防署(e-mail:wly@nfa.go
      v.tw)。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六、提報連絡資訊:
    請各執行機關(單位、場館)承辦人員加入本部消防署建立之 Line
    群組,以利通報連繫並瞭解本次 921  國家防災日強化多重媒體訊息
    管道傳遞訊息成效。
    強化多重管道傳遞訊息 Line 群組 QRCode :
    
    (請依序先加入群組 1  滿額續加入群組 2、 3、 4)
    本部消防署承辦人聯絡資訊:吳亮雲秘書
    Tel :(02)81966141、手機:0908-676119、e-mail:wly@nfa.gov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