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辦理期程、事項及機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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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期程 │辦理事項 │辦理機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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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年一月│1. 函報一百零九年執行成果檢 │災防科技中心│
│三十一日以前│ 討分析報告。 │ │
│ │2. 函報一百十年及一百十一年 │ │
│ │ 災防告警細胞廣播平臺維運 │ │
│ │ 及技術研究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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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年二月│審查一百十年及一百十一年災防│本部(消防署│
│二十八日以前│告警細胞廣播平臺維運及技術研│) │
│ │究計畫,同意後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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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年三月│1.辦理災防告警細胞廣播平臺維│災防科技中心│
│一日至一百十│ 運及技術研究事宜。 │ │
│二年一月十日│2.按季完成相關收支清單及各項│ │
│ │ 支用單據資料並函報本部(消│ │
│ │ 防署)辦理核銷、撥款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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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一年一│函報一百十年執行成果檢討分析│災防科技中心│
│月三十一日以│報告。 │ │
│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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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二年一│函報一百十一年執行成果檢討分│災防科技中心│
│月三十一日以│析報告。 │ │
│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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