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認可須知 (105/08/31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90/03/19
廢止日期 105/08/31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50823048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90821348 號函修正 
  名稱及全文 5  點
  (原名稱: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實施要點;新名稱:保安監督
  人講習訓練要點)
1.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九日內政部台(90)內消字第 9086269  號函訂
  定全文 6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