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五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人字第 10802023841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消防人員服務證發給要點;新名稱:消防人員服務證發給及 管理要點)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政部消防署八十七消署人字第 87B 0696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