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滅火器用滅火藥劑認可基準(961102訂定) (102/07/01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96/11/02
廢止日期 102/07/01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108247532  號
  公告廢止;並自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施行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三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80820836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60825629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