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90823174 號
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三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60823859 號令
修正發布第一篇、第二篇第二章室內消防栓設備、第三章室外消防栓
設備、第六章泡沫滅火設備、第十六章連結送水管、第二十四章射水
設備、第二十六章配線及前開設備、避難器具之檢查表;除第一篇、
第二篇第二十六章、避難器具檢查表及配線檢查表自即日起生效外,
其餘修正規定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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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50823296 號
令修正發布第一篇總則、第二篇第十章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暨增訂第二十
六章耐燃耐熱配線及其檢查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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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00825580 號令修正
發布第一篇總則、第二篇第一章滅火器、第十三章標示設備、標示設備
檢查表、第十七章消防專用蓄水池、消防專用蓄水池檢查表、第二十五
章簡易自動滅火設備、簡易自動滅火設備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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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80824513 號令
修正發布第一篇總則、第二篇第一章滅火器、第二章室內消防栓設備、
第三章室外消防栓設備、第六章泡沫滅火設備;增訂第二十三章冷卻撒
水設備、第二十四章射水設備;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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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70821676 號令修
正發布第二篇第九章海龍滅火設備;增訂第二十一章鹵化烴滅火設備、
第二十二章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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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一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50822774 號令修正發
布第二篇第九章海龍滅火設備第 3 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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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預字第 89E0911 號
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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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預字第 87E1312 號
函修正發布第一編第 5~7、10 點條文;並訂於八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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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四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預字第 86E1125 號函
修正發布總則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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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六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預字第 86E0789 號函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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