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應實施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 (107/10/16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101/11/09
修正日期 107/10/16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70822942 號公告
  修正全文 2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六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60823991 號函修
  正全文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10824747 號公告
  訂定全文 2  點;並自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施行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