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高層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會審(勘)檢查應注意事項 (105/07/14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84/01/27
廢止日期 105/07/14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508219322  號函
  自即日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消署字第 8473342  號函訂
  定全文 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