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自衛消防運作對策
(一)自衛消防編組
本場所自衛消防編組表如附件 13 。
1.自衛消防隊長
負責廠區發生火災、地震等緊急意外事故,災害現場之緊急應變
及善後處理指揮工作,當廠區指揮官未到達災害現場前,由事故
相關之工程部門主管(或保安監督人)擔任隊長,指揮現場緊急
應變事宜。其應辦事項如下:
(1)了解事故之規模及範圍,接掌指揮權。
(2)啟動緊急應變指揮系統。
(3)成立指揮中心。
(4)保持自衛消防編組各班別確實運作,有效處理所有區域狀況。
(5)判斷需求及瞭解所擁有的支援。
(6)判斷是否需要尋求外援。
(7)適時下達疏散命令,將人員疏散至安全位置。
(8)擬定及執行適當的應變行動,指定救災小組負責災區警戒及下
達進入災區救災/搜索命令。
(9)火災/爆炸等緊急狀況,協助外援進入現場支援。
2.自衛消防編組組別及任務
(1)通報班:負責對廠內各部門通報火災狀況、緊急應變事項及將
火災訊息通報當地消防機關,應注意事項如下:
A.掌握自衛消防活動之狀況。
B.收集損失狀況。
C.熟悉對建築物內之緊急廣播與對消防機關之通報。
(2)滅火班:由事故發生部門負責現場初期火災搶救處理等工作,
應注意事項如下:
A.熟悉消防設備器具之位置、性能及操作要領。
B.防止水損及造成二次災害。
(3)避難引導班:負責疏散、清點現場人員及搜尋受困者,應注意
事項如下:
A.滅火效果不明顯時,應視為無法滅火,立即採取避難引導對
策。
B.避難引導人員應配置於避難必經路線(如起火層及直上層之
樓梯入、通道)。
C.電梯前應配置避難引導人員,防止使用。
D.操作避難設備及器具。
E.利用廣播設備或手提擴音器引導避難,優先引導至避難層避
難並關閉防火門。
F.確認各部門成員平時已接受疏散訓練。
G.依疏散路線圖疏散內部人員至安全區域並確實清點。
(4)救護班:對災害現場受傷人員給予及時救援並施予緊急救護及
搬運,以減輕傷者遭受危害程度,應注意事項如下:
A.確認救護小組之成員平時已接受適當之訓練。
B.確認有足夠及未逾期之醫療器材。
C.確保需急救人員已適當被處置或送醫。
(5)安全防護班:採取緊急應變作為,以阻絕火勢蔓延、順暢逃生
通道及防止水損等,應注意事項如下:
A.安全門、防火鐵捲門之操作。
B.關閉空調設備。
C.停止電梯。
D.對危險物、瓦斯、電氣設備之安全措施。
E.防止自動撒水設備放水造成之水損。
F.移除妨礙消防救災之物件。
3.自衛消防隊之裝備,平時應做好維護保養工作。自衛消防隊裝備
表如附件 14 。
(二)夜間、假日之運作編組
應製作「夜間、假日自衛消防編組」(如附件 15) ,夜間、假日
發生火災或其他災害時,應依「夜間、假日自衛消防編組」進行初
期滅火活動。
(三)緊急通報連絡步驟(如附件 16) 。
(四)非正常緊急停機應變措施:
1.通報場所應變管理中心。
2.立刻停止一切運轉設備。
3.關閉緊急遮斷閥。
4.初步查明停機或故障之原因。
5.準備滅火措施。
6.通知自衛消防編組預備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