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疫病管理
一、必要時,得對犬隻進行全面性預防投藥,以防範疫病發生及降低傳染
風險。
二、犬隻罹患特殊傳染疫病時,應立即通報本隊所在地之家畜疾病防治所
,並即時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疫情擴散。
三、平時應建立最新動物醫療院所資料,以利犬隻夜間或假日急診之用。
四、犬隻罹患疫病或受傷時,應隔離馴養並積極治療。
五、訓練場應備置犬隻預防注射紀錄表(如附表三)及寄生蟲驅除投藥紀
錄表(如附表四),以供查核。
六、訓練場周圍應進行疫病管控處理,必要時得協調本隊所在地之家畜疾
病防治所等相關機關協助處理。
七、犬隻於出勤執行任務前,應施以廣效性體外皮毛驅蟲滴劑,避免遭災
害現場環境寄生蟲感染;返隊後,應先進行防疫措施,經評估無相關
疫病風險後,始可引入犬舍整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