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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一、目的
    為建立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稱本署)臉書粉絲專頁維運機制,藉以說
    明宣導(回復)本署重要政策與消防及災害防救相關工作,特訂定本
    要點。
二、臉書名稱及內容
    本署臉書粉絲專頁名稱為「消防署」,貼文內容以消防及災害防救訊
    息傳遞溝通及知識分享、災害時事案例檢討及重大活動宣導為主。
三、維運分工
    本署臉書粉絲專頁維運分工權責如下:
(一)綜合企劃組
      1.綜理本署臉書粉絲專頁維運全般工作。
      2.參考本署行事曆各單位既定活動,邀集各單位召開會議確定次月
        貼文主題與日期後由業管單位撰稿貼文;餘視災害時事或重大緊
        急事件,由相關單位或經長官指示優先貼文宣導(回復)。
      3.辦理貼文(回復)文件檔案管理,另應建立貼文(回復)稿件資
        料庫,以應臨時貼文(回復)所需。
      4.詳閱民眾留言,審酌應回復部分,分辦業管單位回復。
      5.辦理臉書維運相關技術及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6.處理相關統計分析資料。
      7.協助各單位貼文。
      8.人員權限管理。
      9.運用消防電子報與消防月刊辦理人力、資源及素材,協理本署臉
        書維運與推廣運用及蒐集稿件,並作為新聞媒體聯繫窗口。
(二)各單位
      1.配合粉絲專頁營運需要,各單位應指定聯繫窗口辦理單位內應提
        供粉絲專頁內容所需之文稿、圖(照)片及影音等,並即時溝通
        聯繫及掌握專頁相關訊息。
      2.依會商所擇定議題研擬貼文簽核上稿。
      3.依排定日期貼文上稿並同時張貼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4.民眾所提與業務相關之留言應儘速回復。
      5.各單位應協助綜合企劃組建立貼文(回復)稿件資料庫,以應臨
        時貼文(回復)所需。
四、運作機制
(一)貼文單位排程
      綜合企劃組原則於前月中旬邀集各單位召開會議,確定次月貼文主
      題後排定各單位貼文日期。遇有災害時事或重大緊急事件時則即由
      綜合企劃組洽請相關單位或請示主任秘書(必要時再逐級請示)指
      定承辦單位擬稿優先貼文。
(二)貼文製作
      1.各單位製作之文稿應依「內政部消防署臉書粉絲專頁貼文/回復
        簽辦單」(如附表 1)簽奉核可後貼文。
      2.文稿內容應注意個資,避免使用具版權爭議之文字、圖(照)片
        或影音。
(三)留言回復
      1.由綜合企劃組成立通訊軟體聯繫群組,副署長、主任秘書、各單
        位主管及其承辦人均設為群組成員,即時辦理回復民眾留言事宜
        。
      2.綜合企劃組應視留言內容填具「內政部消防署臉書粉絲專頁民眾
        留言分辦單」(如附表 2),分辦業管單位回復(書面及 LINE
        群組通知),並錄案、查催、結案、存檔;認不需回復部分,得
        註明轉貼於 LINE 群組由相關組室錄案參考。
      3.倘涉重大緊急或跨組室之民眾留言由綜合企劃組洽請相關單位或
        請示主任秘書(必要時再逐級請示)辦理方向或指定承辦單位,
        承辦單位收件後應偕同綜合企劃組速處回復。
      4.回復民眾留言時,除應針對問題回應外,應掌握同理心,不卑不
        亢就事論事及感謝建言等原則,以爭取民眾了解與認同。同案或
        同人延續性留言,再視情形按主回復內容調性主動回復或列入參
        考。
      5.若認為留言不需回復,需於簽辦單敘明不回復理由,由主任秘書
        或業管副署長核決。
(四)成效檢視
      綜合企劃組定期彙整貼文議題、民眾回復事項、各單位回復時效、
      本署回復情形、專頁粉絲數成長數及各篇貼文按讚數等資料提本署
      主管會報報告,並於每年一月份檢討去年辦理成效(出力情形)擇
      優敘獎。
(五)管理權限
      本署人員於臉書粉絲專頁之權限,依分工分別設「管理員」及「編
      輯」2 種角色:
      1.管理員:由綜合企劃組主管及其指定代理人、承辦科科長、承辦
        人員擔任,具有本署臉書粉絲專頁各項完整功能,可管理設定各
        項角色。
      2.編輯:由各單位擇定人員擔任(聯繫窗口),負責編輯與貼文(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