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防焰性能試驗基準 (113/01/16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86/07/01
廢止日期 113/01/16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六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20827999 號令發
  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50823067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內政部(88)台內消字第 8875175  號
  函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日內政部(86)台內消字第 8676061  號函訂
  定發布;並自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