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託辦理消防及防救災專業訓練要點 (110/12/13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99/02/11
修正日期 110/12/13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三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10170157
    5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之附件 3;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9170093
  5 號函修正第 3  點附件 3;並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71701302 號
  函修正第 3  點附件 3;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十四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71700179
  號函修正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三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61701567
  號函修正第 3  點附件 3;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六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61700754 號
  函修正第 2  點附件 2  及第 3  點附件 3;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
  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4170087
  3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31700314 號
  函修正第 3  點條文附件 3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八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01700035 號函修
  正第 3  點條文及第 2  點條文之附件二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一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0991700082 號
  函訂定全文 4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