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10825193 號函修正
名稱、第 1、3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防救災資源資料庫管理規定;新名稱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防救災資源資料庫管理規定) |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50822457 號函修
正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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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30823946 號函
修正全文 7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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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內授消字第 0990824915
號函訂定全文 10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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