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1082111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 點條文;刪除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0082101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8 點;其生效日期另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七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10821103 號令發布 定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一日生效